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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突破训练题卷一答案         ★★★★★
考前突破训练题卷一答案
作者:司法考试吧 文章来源:司法考试吧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3 21:20:50              【 调整阅览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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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答案:A 解析: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A错误。其余表述正确。 2.答案:A 解析: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应采取价值位阶原则,即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A正确。其中,基本价值的位阶顺序也不是并列的:1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它是法的价值的顶端;2正义是自由的价值外化,它成为自由之下制约其他价值的法律标准;3秩序则表现为实现自由、正义的社会状态,必须接受自由、正义标准的约束。B错误。个案平衡原则是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C错误。比例原则是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须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如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应当使对被损害的价值的损害降低到最小限度。D错误。 3.答案:A 解析:法的实施方式可分为三种:1法的遵守;2法的执行;3法的适用。B错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讲的是广义的执法。狭义的执法,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C错误。在中国,司法权包括审判权和检察权,D错误。 4.答案:B 解析: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分为: 1国家机关的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ACD项。 2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B项属于社会监督。 5.答案:A 解析: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有三重本质,其中法的阶级性是指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A错。 6.答案:D 解析:法律方法和法律思维的特点包括A、B、C项,但根据法律说理是核心,故D项错误。 7.答案:C 解析:根据《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很显然,C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其他选项均错误。 8.答案:B 解析: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2条。 9.答案:D 解析:根据《宪法》第113条,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应当由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第114条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10.答案:D 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8条第二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乡级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议案,故A对。根据该法第28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咨询案,故C对。根据上法第26条第二款,乡级人大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五分之一以上的人大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案。故B对。上法第31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主席团或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出。据此可知,乡级人大无权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故D错。 11.答案:A 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44条第13项: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故A对。罢免省高级法院院长属于省人大的职权;故B错。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44条第九项的规定,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在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故C错。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30条第二款规定,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补充任命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主任会议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根据此可知,对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不能补选和决定,故D错。 12.答案:B  解析:关于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合宪性、合法性的监督和审查制度,《立法法》第90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时,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要求,由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它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的书面审查建议,由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该法第91条规定,若专门委员会认为该项行政法规确实同宪法、法律抵触,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也可以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所以C、D项也正确。故本题应选择B项。 13.答案:A   解析:我国《宪法》第45条第一款规定了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有从国家或者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并在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不是“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放A项对,C项错误:另外,该条第一款规定了国家发展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故D项错误。我国《宪法》第42条规定了我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在第43条中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休息权的主体只是劳动者,故B项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项。 14.答案:B  解析:根据《宪法》第67条第二十项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而根据《宪法》第89条第十六项,国务院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所以本题答案应该为B项。 15.答案:C 解析:秦律以身高判定是否成年,大约六尺五寸为成年身高标准,低于六尺五寸的为未成年人;未成年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秦律是以身高为判定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而不是年龄,因此C项错误。 16.答案:B 解析:作为死刑的一种,凌迟始于五代时的西辽。 17.答案:B 解析:联邦法院组织系统包括联邦最高法院、联邦上诉法院和联邦地区法院。其中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对全国一切法院均有约束力。 18.答案:D 解析:《德国民法典》仍然坚持“过失责任”原则。 19.答案:B 解析:参见《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第14条。 20.答案:D  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的规定,D项正确,是符合题意的选项。 21.答案:A 解析:《商业银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故选项B错误。 该法第22条规定,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故选项C错误。 该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管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故选项D错误。 22.答案:B  解析: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4条的规定,进行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因此,B项错误。 23.答案:D 解析:根据《证券法》第20条,擅自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的,其法律后果是不得发行新股,故A项错误。根据《证券法》第22条、第27条,B项情形下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即可,无需经其批准,故B项错误。根据《证券法》第25条,C项情形下不必由承销团承销,故C项错误。《证券法》第26条,D项符合第1款之规定。 24.答案:C     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所以本题选C。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C项内容属于免征对象。 25.答案:C 解析:依《审计法》第21条,审计机关对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国有企业,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者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以及国务院和本级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国有企业,应有计划地定期审计。选项A中,钢铁企业亏损数额巨大,审计机关应定期审计;选项B中,汽车制造企业接受较高财政补贴,审计机关也应定期审计;选项C中,电信行业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选项D中,彩电企业是否受市场冲击与审计机关是否定期审计无关,所以选C。 26.答案:B 解析:《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依此,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故A、C项错误。在D项情形下,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故D项错误。只有B项是正确的。 27.答案:D     解析:根据《环境保护法》第39条规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A错误。B项中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也无权对该厂有关责任人员给与行政处分,所以A、B错误。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所以C错误。根据第40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D正确。 28.答案:C 解析:劳动争议是因签订、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其中C项系人事争议,与劳动合同无关。 29.答案:A 解析:沿海国对于大陆架的权利不取决于有效或象征性的占领和公告,是自然享有的,勘探和建造人工岛屿都是其专属性的权利。 乙国的科研钻探和建造人工岛屿都是非法的行为,甲国对于其大陆架的权利是自然享有的,不需要声明或占领使用。 30. 答案:A 解析:国际刑事法院是世界上第一个常设性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之前设立的东京法庭、前南法庭、卢旺达法庭等都是临时性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它管辖的罪行是: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以及侵略罪。其行使管辖权的条件是:所涉一方或多方是缔约国;被告人是缔约国国民;犯罪是在缔约国境内实施;一国虽然不是缔约国但决定接受国际刑事法院对在其境内实施的或由其国民实施的一项具体犯罪的管辖权。 31.答案:B 解析:有关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主要有以下几项原则: (1)如果一个条约有意为第三国创设一项义务,必须经第三国以书面明示接受,才能对第三国产生义务。 (2)当一个条约有意为第三国创设一项权利时,原则上仍应得到第三国的同意。但是,如果第三国没有相反的表示,应推断其同意接受这项权利,不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示接受。 (3)条约使第三国担负义务时,该义务一般必须经条约各当事国与该第三国的同意方得取消或变更。条约使第三国享有权利时,如果经确定原意为非经该第三国同意不得取消或变更该项权利,当事国不得随意取消或变更。 32.答案:C 解析:根据近几年的司法考试试题的分析,我们发现有关外空方面的知识点似乎受到命题者的青睐。本题不难,但是由于其考察的角度是以往试题没有考察过的,因此希望学员在复习时注意。 33.答案:B 解析:差别待遇是指一国给予外国人不同于本国人的待遇,或给予不同国家的外国人不同的待遇。前者一般是指给予外国公民或法人的权利在某些方面少于本国公民或法人,但也包括有些时候给予外国人的优惠待遇,如税收减免。后者是指基于地理、历史、民族等因素给予某些国家的待遇比其他国家更优惠。国际法承认上述差别待遇,但禁止基于宗教种族等原因的歧视待遇。 34.答案:C 解析:国书是证明被任命的人为派遣国国家元首或外交部长向接受国国家元首或外交部长派出的外交使节的正式文书。任使馆馆长的外交代表应持其国书赴任。大使和公使级馆长的国书由国家元首签发。代办级馆长的国书(委任书)由外交部长签发。 使馆馆长职务的开始一般按照双方协议或有关国家的国内法进行。在我国,使馆馆长正式递交国书的日期为其在华执行使馆职务的开始日期,使馆其他人员职务以其到达接受国担任使馆职务为开始。 35.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39条,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因此C正确。 36.答案:A 解析:转致,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关系审理中,如甲国法院按照其本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又适用丙国的法律,结果甲国法院根据此指引最终适用了丙国的实体法。(甲国        乙国        丙国)本题中,若丙国法院承认转致,则丙国           乙国        甲国,因此,最终应适用甲国法。 37.答案:A 解析:A对B错,我国公共秩序保留要求违反的必须是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而不是一般法律冲突。CD错,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排除外国法的适用时,应适用我国相应的法律。 38.答案:B 解析:《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据此,B正确。 39.答案:D 解析:我国《票据法》第102条规定:“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 40.答案:C     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318条的规定,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如果该法院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也没有互惠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予以执行,因此C正确。 41.答案:C 解析:承诺是受要约人对要约表示无条件接受的意思表示,实质上变更要约要件构成反要约。中国公司的第一次答复由于对合同作了实质性变更,因此是反要约。对方未答复,因此,合同不成立。中国公司的第二次答复是在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期限以外做出,因而也不是有效承诺。对方没有反应,并不表示默示同意。我国某公司的第一次答复是反要约,对方可以不接受。所谓实质性变更是指要约条件中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赔偿责任范围或争议解决等的变更。 42.答案:A 解析:战争险属于特殊附加险,进口关税险和舱面险属于特别附加险,都不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只有提货不着险才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43.答案:B 解析:“实质损害”一般在反倾销、反补贴中使用,而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在保障措施中使用,要满足这两个要求,条件比较高。而针对中国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措施不要求实质损害,只要有所谓“市场扰乱或者市场扰乱威胁”即可。 44.答案:D 解析:D项应为: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内,任何争端方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45.答案:A 解析:国际贷款协议中的约定事项主要包括消极担保条款、平等位次条款、财务约定条款、贷款用途条款、反对处置资产条款和保持主体同一条款等。 在消极担保条款中,借款人向贷款人保证在还本付息前,不在其资产和收入上设定任何担保物权;在平等位次条款中,借款人保证在任何时候都必须使无担保权益的贷款人和其他无担保权益的债权人在清偿时处于平等的位次。财务约定条款主要是借款人保证其财务状况良好。贷款用途条款是指借款人保证贷款用于合同规定的用途。 46.答案:C 解析:《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是在华盛顿通过;根据该公约成立的“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是世界银行的一个下属独立机构;“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享有管辖权的主观条件是:需争端双方出具同意中心管辖的书面文件。 47.答案:C 解析:《检察官法》第12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本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因此正确答案为C。 48.答案:B 解析: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职业道德的适用范围包括在职立案、审判、执行、笔录制作、司法文书送达等法官系列相关人员,也包括到法院实习的大学生、研究生,法院试用、借用、借调人员和离退休法官。B选项中,由于张某现已离开法院,所以不在适用范围中。 49.答案:A     解析:《律师法》第46条规定:“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所以本题选A。 50.答案:B 解析:关于B项,《法官法》第1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所以B不能选。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 分51~80题,每题2分,共60分。 51.答案:CD 解析:按照法律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可分为:(1)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2)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又分为:①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②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A、B项错误。C、D项正确。 52.答案:AD 解析: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外国的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A项错误。社会发展和法的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法的移植的必然性,比较落后的国家为促进社会的发展,有必要移植先进国家的某些法律。B正确。法制现代化既是社会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也是社会现代化的动力,而法的移植是法制现代化的一个过程和途径,是法制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的必然需要。C正确。法的移植有以下几种类型:(1)经济、文化和政治处于相同或基本相同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的国家相互吸收对方的法律,以至融合和趋同;(2)落后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直接采纳先进国家或发达国家的法律;(3)区域性法律统一运动和世界性法律统一运动或法律全球化。D错误。 53.答案:BD 解析:法的溯及力,也称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法律的公布是法律生效的前提。法律通过后,凡是未经公布的,都不能发生法的效力。A错误。法不溯及既往并非绝对。目前各国通例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也称为“有利原则”。C错误。BD项表述正确。 54.答案:AD 解析:宪法四个修正案是考试重点,应该明确各自年份修正的内容,B项“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属于1988年修正案内容;C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属于1993年修正案内容。 55.答案:AC 解析: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是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 56.答案:BC  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4条第十一项规定,直辖市内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只能由该市的人大常委会罢免,而不是直接由该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罢免,故A项错;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5条的规定,罢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议案的提出需要3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1/10以上的代表,故B项正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1条第二款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如需要召集临时会议,必须有五分之一的人大代表提议,而本题中100名人大代表达到了法定的数目,所以能召集人民代表大会临时会议,故C项正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只能辅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而不能最终决定,所以,专门委员会只能审议省人大地方性法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作出初步结论,最终结果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即其没有权力撤销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所以选项D错误。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项。 57.答案:BC  解析:根据《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被劳动教养人具有选举权,但是刘某未满18岁,所以其不具有选举权,故A错误;B项中法院或者检察院没有停止李某的选举权,则李某仍然享有选举权;C项中,张某已年满19周岁,根据《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代表选举法》第26条的规定,其享有选举权,虽然因患精神分裂症暂时不能行使选举权,但并不意味着其没有选举权;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刑事犯罪被判处主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其中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从其有期徒刑服刑完毕时起计算,而罪犯在服刑期间自然没有政治权利,所以D项中王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是从2000年算起,到2005年,故2004年其仍然没有选举权。所以答案选择B、C项。 58.答案:ABCD     解析:《反分裂国家法》第7条规定:“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协商和谈判:(一)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二)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三)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四)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五)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六)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所以本题应全选。 59.答案:AB 解析:最早设置大理寺是在北齐;最早设置刑部是在隋朝。 60.答案:AB 解析:本题考察《临时约法》和《袁记约法》。这是我国近代史上两部前后相继的宪法性文件。对于C项,中国近代史上首部正式颁行的宪法是《中华民国宪法》,即“贿选宪法”,而非《袁记约法》。《袁记约法》是彻底否定了《临时约法》确立的民主共和制度,代之以军阀独裁,毫无掩盖。 61.答案:AD 解析:本题考察罗马私法。罗马法上虽然没有明确的法人的概念和术语,但已有初步的法人制度。罗马法上将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两种。罗马法上的物的范围较广,不仅包括有形物体和具有金钱价值的东西,也包括无形体的法律关系和权利。 62.答案:CD 解析:《会计法》第40条规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除前款规定的人员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63.答案:ABD 解析:《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64.答案:AB 解析:见《商业银行法》第39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65.答案:ABD 解析:A项属于《证券法》第62条第二款第(七)项;B项属于第(八)项;C项,依据第(五)项的规定应当是10%。D项属于第69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因此,A、B、D项符合题意。 66.答案:AC     解析:《证券投资基金法》第6条规定:“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所以B错误。     第92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所以D错误。 67.答案:BD  解析: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0条的规定,B、D项正确,符合题意。 68.答案:ABC 解析:A选项选中,是因为签订政治性条约,这个缔约行为本身构成甲国对乙国的默示承认。B,接受领事的行为构成默示承认。C,正式投票支持承认对象加入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构成了默示承认。D,除非明确表示,否则共同参加国际会议或者国际条约并不构成承认。 69.答案:ABCD 解析:国际环境法的相关条约内容是近年考试的一个热点,本题所涉及的两个公约同样具有可考性,所涉及到的四个选项是关于这两部条约的主要规定。 70.答案:AD     解析:依据《民用航空法》第186条的规定,民用航空器抵押权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本题中,航空器登记国为甲国,因此AD正确。 71.答案:ABC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本题婚姻缔结地在德国,因此应当适用德国法律。 72.答案:ACD 解析:详见《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B项的正确表述是,当二者不一致,由人民法院选择适用。 73.答案:ACD 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下列情况不适用公约:(1)购买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销售;(2)以拍卖的方式进行的销售;(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5)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6)电力的销售。 74.答案:ABD     解析:参见《对外贸易法》第30条。 75.答案:ABCD 解析:与以前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相比,TRIPS协议是一个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的公约。其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第一次将最惠国待遇原则引入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领域,以往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一般只规定了国民待遇原则;(2)要求成员对其明文规定的知识产权的7种客体提供更高水平的立法保护;(3)要求成员采取更为严格的知识产权执法措施;(4)要求成员的知识产权获权和维持程序必须公平合理;(5)将成员之间的知识产权争端纳入WTO争端解决机制,加强了协议的约束力。 76.答案:AD 解析:双保理方式主要涉及四方当事人:出口商、进口商、出口保理商以及进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与出口商之间签订国际保理协议,出口保理商一般委托进口保理商负责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评估。 77.答案:BD 解析:国际逃税是非法的,纳税人一般通过非法手段来减轻或免除赋税;而国际避税则是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收规定上的差异,通过变换人员、现金等各种合法的手段,以减轻或免除税赋。本例中,该公司利用美国与巴哈马群岛的税率差额,通过转移利润的方式躲避税赋的行为属国际避税行为;巴哈马群岛对财产和所得按很低的税率征税,被某公司利用来躲避赋税是纳税人利用避税港的方式进行国际避税。 78.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察我国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该知识点考试经常会出识记题,所以考生须牢固记忆。C项不是我国法律职业的基本道德原则。 79.答案:ABCD 解析:根据《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的精神,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主要规范包括爱检敬业,恪尽职守;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守法遵纪,清正廉明;刚正不阿,护法为民;文明高效,热情服务。 80.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察法官的任职回避。根据《法官法》的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也就是说,法官在离任后任何时间内,都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无论是以什么身份。但可以在其他法院不以律师身份担任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本题中李法官离任不足两年,所以,他在自己曾经任职的海淀区法院什么也不能担任,在其他法院可以以非律师身份担任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本题中,只有B项是李法官可以从事的行为,所以选ACD。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本部分81~100题,每题2分,共40分。 81.答案:B 解析:法律责任的免除,也称免责,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从我国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实践看,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免责形式:时效免责,即法律责任经过了一定的期限后而免除。不诉及协议免责,是指如果受害人或有关当事人不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实际上被免除,或者受害人与加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同意的免责。自首、立功免责,是指对那些违法之后有立功表现的人,免除其部分和全部的法律责任。因履行不能而免责,即在财产责任中,在责任人确实没有能力履行或没有能力全部履行的情况下,有关的国家机关免除或部分免除其责任。 本题,A项是自首、立功免责,C、D项是不诉免责。B项在追诉时效内,不能免责。 82.答案:AC 解析:社会是法的基础的另外一层含义,就是制定、认可法律的国家以社会为基础,国家权力以社会力量为基础;同时还可以说,国家法以社会法为基础,“纸上的法”以“活法”为基础。A正确。科技进步对司法的影响表现在司法过程的三个主要环节——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法律推理,越来越深刻地受到了现代科学技术的影响。B错误。在发展水平上,法与道德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且在发展水平上互为标志和说明。C正确。法一般只规范和关注外在行为,一般不离开行为过问动机;宗教规范不但规范人的外部行为,而且更侧重于规范人的内心活动。D错误。 83.答案:ABCD  解析: 因为我国传统社会是不大重视法律的作用的,法律往往只是作为统治阶级的工具,因此,现在我们主张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从当代中国的语言环境来看,法律意识常常指的是对法律的肯定的态度、心理等,故A项正确;人们的法律意识相对比较稳定,具有一定的延续性,因此法律意识可以使一个国家的法律传统得以延续,故B项正确;法律意识可能先于法律制度而存在,也可能滞后于法律制度的发展,就法律文化的三个层面(物化的、制度的、观念的)而言,观念层面的东西是最为深刻和持久的,故C项正确;法律意识在结构上可分为两个层次: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法律意识在法的演进过程中起着传承作用,在法的创制过程中起着指导作用,在法的实施过程中,同样有着重要作用,故D项正确。 84.答案:AB  解析:根据我国《立法法》第56条第二款的规定,A项属于(一)中的为执行法律需要而制定行政法规,B项属于(二)中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故A、B项正确;根据《立法法》第8条之规定,C项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的事项,不能制定行政法规,故C项错误。根据《立法法》第58条之规定,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听取相关意见而不是“可以”听取相关意见,D项错误。答案应为A、B项。 85.答案:AC     解析:《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是追究刑事犯罪而非违法,所以B错误;我国法院不具有检查通信的权力,所以D错误。 86.答案:CD 解析:审刑院是宋太祖时为加强对中央司法机关的控制而设立的;南宋《庆元条法事类》中,凌迟正式成为法定死刑的一种。 87.答案:CD     解析:《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     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所以A、B都错。     第22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对下列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     (三)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     所以C正确。     第39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予以撤销。”所以D正确。 88.答案:ABC 解析:《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89.答案:AC     解析:《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A错误。B是正确说法,因为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C说法错误,劳动法规定的最长期限是30日内。D说法正确,因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单位同意,只要履行了合法手续就可。参见《劳动法》第21条,第31条,第32条。 90.答案:BC  解析:根据《劳动法》第60条、第61条、第62条的规定。A项不违法,因为法律规定不得安排处于经期的女职工从事高处作业。B项违法,因为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C项违法,因为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D项合法,因为给怀孕的女职工调换了劳动量轻微的工作。因此,B、C项符合题意。 91.答案:BD     解析:《招标投标法》第22条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所以A错误。根据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B正确,C错误。根据第45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所以D正确。 92.答案:ABC     解析: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税务机关无权行使,所以D错。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5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C正确。第37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所以A正确。第44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所以B正确。 93.答案:AD     解析:这道题目是2005年非常重要的一个考点,管辖问题是历来有代表性的知识点,而管辖权的种类就担负起这个考察的重任,有关管辖类别的区分是最浅层次的考察,在这里要着重了解任择性强制管辖,首先要是《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其次是发表声明就条约的解释、违反国际义务的任何事实、违反国际义务而引起的损害赔偿性质和范围等问题接受国际法院的强制性管辖。BC的错误之处在于,两者内容颠倒。 94.答案:ACD 解析:永久中立的地位是根据国际条约确立的,它在平时和战时都必须履行其永久中立国的义务,不得任意选择或放弃其地位。中立国对交战国不应给予援助,不仅不能直接参加战斗,也不能为交战国提供军队、供给武器、弹药等,也不能允许外国军队过境。此外,也不能与它国订立防御协定、同盟条约,不得允许在其境内设立军事设施。 95.答案:AD     解析:动态连接点是可变的连接点。国籍可因当事人改变国籍而变化,惯常居所可由当事人改变居所而发生变化,因此,AD项属于动态连接点。婚姻举行地、合同缔结地在行为发生后均无法改变,因而属静态连接点。 96.答案:ABC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97.答案:ABC 解析:提单是海上运输合同的证明,因为提单只是由一方当事人签发的,且提单签发于运输合同成立以后,所以A项正确。提单在托运人手中时只是承运人接收货物的初步证据,如果承运人有确实证据证明其收到的货物与提单上的记载不符,承运人可以向托运人提出异议。但在托运人将提单背书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下,对于提单受让人来说,提单就成了终结性证据,承运人不得以提单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抗提单受让人,B项正确。已装船提单,即由船长或承运人的代理人在货物装上指定的船舶后签发的提单,已装船提单对保障买方收到货物有一定的保证作用,银行一般只接受已装船提单,C项正确。提单中注明的装船日期早于实际装船日期的称为倒签提单,预借提单是当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限即将届满,而货物还未装船时,托运人为了使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日期相符,要求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所以D项错误。 98.答案:ABCD 解析:UCP500号规定了银行免责的情况,主要包括:(1)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伪造或法律效力,以及对单据上所载的或附加的一般或特殊条件,概不负责。(2)银行对由于任何消息、信函或单据在传递过程中发生延误、残缺或其它错误,概不负责。(3)银行对由于天灾、暴动、骚乱、叛乱、战争或本身无法控制的其他原因或任何罢工或停工而中断营业所引起的后果,概不负责。(4)银行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或影响,不负责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及买卖当事人的资信等。 99.答案:BCD 解析:诸边贸易协议的《牛肉协议》以及《奶制品协议》已于1997年失效。目前仍然有效的诸边贸易协议有《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政府采购协议》以及《信息技术产品协议》。 100.答案:ABC 解析: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144条,法律不得向委托人明示或者暗示自己与公检法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也不能通过给与回扣来争揽业务,所以A、C应当选。B项较具迷惑性。律师应该尊重同行,无论对方是否道德败坏、作风不正,律师都不能在办案过程中指责对方。D选项只要不是不实宣传,就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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