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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司法考试法制史速记(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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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法考试吧
文章来源:司法考试吧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3 18: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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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鞅------------------------改法为律
2.夏刑-----------------------“禹刑”,启制定。5刑3000条,墨、劓、刖、宫、大辟。
3.夏“昏、墨、贼、杀”------------ 昏,墨,贼是罪名,杀是刑名。主要针对贵族。
4.夏监狱------------------- “圜土”,另有“钧台”“夏台”。
5.商------------------------- “汤刑”,商朝刑法的总称。
6.商罪名---------------------“舍弃穑事”,“不吉不迪”----。
7.商继承制度----------------1。兄终第及---氏族
2.父死子继----家族
3.嫡长继承----维护血统正统性
8.商监狱--------------------“圜土”,“牖里”,“囹圄”领域。
9.夏商立法思想-------------主要体现神权思想、天命、天罚思想。
10.周立发思想--------------“-明德慎罚”---- 相对神权法思想,以德配天(神权+宗法思想)。
11.周“九刑”--------------1。“刑书九篇”。
2.5刑+流、赎、鞭、扑。
12.周定罪量刑原则---------强调德、道德教化,及主观动机。
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 80,90岁以上,7岁以下。
2.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 过失,故意,偶犯,惯犯。----。
13.周罪名---------------------寇攘与杀越人于货罪----“强盗罪”。
14.西周刑名----------------- 1。“徒刑”----- 规定了期限,有期徒刑的开端。
2.“拘役”----- 近似拘留。
15.西周契约------ -----------1。买卖契约----“质剂”。
2.债务契约----“傅别”。
16.西周婚姻制度------------1。原则--- “附远”、“厚别”。
2.程序---“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买卖婚姻源于此。
3.解除---“七出”、“三不去”。
17.西周继承制度---------- “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18.西周司法机关----------1。“大司寇”---- 全国最高司法机关。
2.“小司寇”---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
19.西周诉讼-------------------1。讼--- 民事诉讼。
2.狱----刑事诉讼。
3.“剂”---- 刑事案件的书状。
4.“傅别”--- 民事案件的书状。
20.西周审理-------------------“以五声听狱讼”-----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21.郑国两次制定法律--------------1。子产----第一次公布成文法典。--受叔向的反对。
2.邓析---私造“竹刑”。
22.晋国四次制定法律--------------1。晋文公时期“作被庐之法”。
2.“铸刑鼎”,晋国开始正式公布成文法。--受孔子的反对。
23.楚国两次制定法律--------------1。“仆区之法”。
2.“茆门之法”。
24.简答题:公布成文法的意义?
(1)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旧贵族的特权,标志着奴隶制的瓦解。
(2)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
(3)其锋芒仍然是指向劳动人民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加强了对劳动人民的统治。
25.各诸侯国的变法--------------- 中国公务网2005-10-29 23:22:56
(1)楚国的吴起。
(2)秦国的商鞅两次变法,以《法经》为蓝本改法为律。
A.第一次变法的重点是打击奴隶主贵族的政治势力。
B.第二次变法的重点是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
26.西周立法思想?
27.汉朝立法思想?
28.秦朝立法思想?
(1)法令由一统。
(2)事皆决于法。
(3)以刑杀为威。
29.战国初李悝制定--------------《法经》
(1)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的法典。
(2)共有《盗》、《贼》、《网》、《捕》、《杂律》、《具律》六篇。
30.《法经》的阶级本质-----------1。它的锋芒主要是指向农民和其它劳动人民的。
2.维护君主专制制度。
3.维护封建等级制。
31.“云梦秦简”-----------1975/12在湖北城关发掘记载秦法律令的竹简。1155枚。
32.《廷行事》--------------秦司法机关的判例。
33.秦刑名5种---------------------一。死刑
(1)具五刑。----是秦朝的刑名,一种极端残忍的肉刑与死刑并用的刑罚。
(2)定杀。
二.作刑(徒刑)
(1)城旦(男)、---(女)。
(2)鬼薪(男)、白粲(女)。
(3)司寇(男)、作如司寇(女)。
(4)罚作(男)、复作(女)。
34.秦罪名11种--------------------1。盗徒封罪。
2.以古非今罪。
3.不得兼方罪。
35.秦朝定罪量刑的原则————1.以身高来确认责任年龄
2.区分故意与过失(1)故意为“端”,(2)过失称为“不端”
3.共犯加重,--所谓共犯是5人以上。
4.诬告反坐
36.秦朝的经济立法————1是自然资源方面
2.农业生产管理方面
3.官营手工业管理方面
4.市场贸易管理方面--制订了第一个货币立法,《金布律》
37.秦在战国时设最高司法审判机关————“廷尉”
38.秦朝的勘验笔录叫————“爰书”
39.秦朝的查封叫————“封守”
40.秦朝把审讯的效果分为————“上”“下”“败”三类
41.秦朝的宣读判决书叫————“读鞠”
42.汉朝萧何作---“九章律”--在秦律六篇的基础上加了《户律》《兴律》《厩律》
43.汉朝的法律形式————1.律
2.令(诏,诏令)
3.科--是由秦的“课”发展而来的,而且数量也很多
4.比(决事比)--比照断案的典型判例
5.春秋经义--汉武帝时董仲舒根据《春秋》经义所创
6.法律解释
44.汉朝的立法思想————1.约法省禁--是早期立法思想
2.德刑并用--德主刑辅
3.顺天行刑
45.汉朝的量刑之一————“亲亲得相首匿”
46.汉朝的刑名————1为死刑--唯汉朝有“殊死”这一刑名
2.肉刑--汉初援用秦或前代的肉刑制度墨、劓、刖、宫、笞
3.徒刑--援用秦,但汉有“顾山”
47.汉文帝的刑法改革————废除肉刑--1。表明我国古代刑制由野蛮阶段进入较文明阶段的转折点。
2.为封建刑制向新“五刑”过渡奠定了基础。
48.汉朝的罪名————1.阿党与附益罪
2.非正罪
3.不敬与大不敬罪--“十恶”之罪的源头
49.汉代的买卖契约————券书
50.汉代的诉讼制度————1.告劾--指起诉
2.执行--除谋反逆“决不待时”者外,须在秋天霜降之后冬至之前执行。
51.魏————改具律为刑名,冠于律首。
52.晋律比魏律又有重大的发展————1.严格区别律令的界限,提高正律的地位
2.分刑名为刑名、法例两篇
3.张斐、杜预两大律学家为晋律作注
53.北齐————1.确立了“重罪十条”--隋唐至明清法典为“十恶”。
2.确立了“五刑”——死、流、徒、鞭、杖
54.《北齐律》————是一部上承汉魏律之精神,下开隋唐律之先河的重要法典。
55.魏明帝制定魏律————规定了“八议”制度,此后并迄于清代。“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56.北魏和南陈的法律————创立了“官当”制度--即允许以官品或爵位抵罪。-相当于晋律的杂抵罪
57.晋朝的征税————两种:“契税”和“散估”。
58.三国两晋南北朝的中央审判机关——“廷尉”或称“大理”,只有北周称为“秋官大司寇”
59.隋唐法律制度————中国古代法制的最高水平。
60.隋文帝时期制定的《开皇律》————1.更定刑名为笞、杖、徒、流、死五刑。
2.将北齐律的“重罪十条”改为“十恶”大罪。
61.隋朝建国初发布均田令————“露田”(口分田)和“桑田”(永业田)之分
62.唐太宗————修定《武德律》à唐高宗制订《永徽律》
63.唐玄宗开元时期制定《唐六典》————中国封建时代最早的一部综合性行政法典,是封建法制趋于完备的标志之一。
64.唐朝的刑事立法成就————《唐律疏议》——封建制法典的代表。
65.唐朝刑事的适用原则————1.划分公罪、私罪,私罪处刑重于公罪。
2.同居相隐——源于汉律“亲亲得相首匿”
3.涉外案件的处理原则
4.同罪异罚的原则——官僚、贫民、贱民三个等级
66.唐朝对盗罪分为————窃盗、强盗、监守盗三种。
67.唐朝的土地分为————官田和私田两种。
68.唐朝的财政立法————“租庸调法”和“两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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