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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司法考试试卷二第57题: 对下列哪些行为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A.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B.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 C.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的 D.组织卖淫的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迫使其卖淫的 [参考答案]A D [考点]强奸罪 [解析]基于罪刑法定原则,在法律上明文把一个犯罪作为另一个犯罪的处罚情节时,只能认定为一个罪,作为一罪处罚情节的犯罪不再单独定罪。A、D两项即属于这种情况。《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3项规定,拐卖妇女具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358条第1款第4项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有强奸后迫使卖淫的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可见,刑法已经明文将强奸行为作为拐卖妇女罪和组织卖淫罪的一个处罚情节,在此情况下,对强奸行为不再独立认定为强奸罪。因此,A、D两项正确。第259条第2款规定,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23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B项应当认定为强奸罪。第300条第3款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236条、第26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C项应当认定为强奸罪。 本题在06年《课堂笔记》刑法分册371、373页有具体的知识点总结。
作者:陈新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