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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师点评06真题(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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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法考试吧
文章来源:sfks8.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6 15: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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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司法考试试卷二第37题: 甲在犯罪时不满18周岁,开庭审理时已满18周岁。法庭应如何确定审理的形式? A.应当公开审理 B.应当不公开审理 C.可以不公开审理 D.可以公开审理 【参考答案】A 【解析】需要说明的是,司法部公布的参考答案是B,与司法解释相违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下列案件不属于公开审判的范围: ①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②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③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其中,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④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根据《刑诉解释》第121条的规定,对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应当决定不公开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1条的规定: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也就是说,根据该司法解释,审判公开的例外中的年龄是指开庭时的年龄。该题中的被告人甲在开庭时已经年满18周岁,又没有提到其他不应当公开审理的情况,所以应公开审理。
作者:胡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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