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吧(www.sfks8.com)为您汇集最丰富的司法考试资料,做人一定要厚道,转载请注明原出处!
不久前,在温哥华,我们代表团同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司法部长沃立·奥博会见,部长先生似乎想用一个轻松的引子开始他的谈话,他笑着对我说:“我和你都有过当法官的经历,在我辞去联邦法院法官当部长的时候,有朋友很不理解,说你这不是犯傻嘛!在中国,你不当法官当‘议员’,是否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他这么一说,还真把大家逗乐了。
我一时语塞。我得好好想想。我感兴趣的是,在加拿大不当法官当部长怎么就是犯傻?我真想问问他:你不当法官当部长,是不是因为部长手中的权力更大、级别更高、威风更劲,可以调动、指挥和影响号称独立的法官?是不是由于法官要面对来自四面八方的种种压力,不堪重负,为解脱才挂冠而去?是不是因为身陷难以排解的诸如办案难、执行难等等困境和困惑,又常常得不到理解和支持,而心不平气不顺?是不是由于执业的社会环境不佳,处于各种不正当利益关系的包围之中、诱惑之下,又眼看少数同行堕落,深感风险太大,不想再蹚浑水,另觅一方清静的所在?是不是因为工作太累而待遇微薄,心理严重不平衡,去另择高枝?等等。我想问,但终究没有问,因为我心中打鼓,若是提出这些问题,是不是有点傻气?
可是,对沃立·奥博的问话,我不能不回应。我是用外交辞令来对付的:“中国法官有退休制度。我作为一名法官理应严格地遵守这一制度,因为我已到退休年龄,便愉快地离开了我十分留恋的法官职位。”
回国后,我和一位司法界的朋友说起这一则外事活动中的小花絮。这位仁兄一本正经地说:加拿大是一个有长期法治传统,奉行法律至上主义的国家,将司法作为最终解决各种社会纷争的不二法门。公众信仰和寄希望于法律,而认为权力则往往是靠不住的。司法既神圣又世俗,神圣在于其至高无上的权威、裁决的巨大效力,世俗则表现于它的公开透明,一切司法活动无不同民众的切身利益相关。法官是司法圣堂里的“尊神”,深受公众的崇敬和信服。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大众福祉,国家和社会竭尽全力维护司法权威,为法官执业提供充分的资源保障和令人羡慕的社会地位以及优厚的物质待遇。加拿大人认为,这是近现代民主制度的一个标志性特点,是公民社会历史发展的最佳选择。在加拿大,法官一职难求!当上法官后改行干别的职业特别是去当行政官员的很少很少。那位沃立·奥博先生的选择属于“另类”,一定有其特殊的原因。当时,幸亏你没问,提那些幼稚而无知的问题,会让加拿大人笑掉大牙,那才是百分之百的犯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