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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国各地法院认贯彻执行两个《办法》。如何做好一名称职的法官,已是一个严峻课题摆在我们每个法官面前。
如何做好一名称职的法官?曾有一些同志这样认为,只要有熟悉法律的专业知识就行了。也有个别同志认为,考取了法官资格证则可了。我认为,这些观点都是错误的。做一名称职的法官,光有熟悉法律的专业知识或考取法官资格证,没有良好的政治思想,是根本不行的。尤其是在市场经济腐败现象到入蔓延的当今社会,掌握着人民赋予审判权的法官,对腐败之风最容易污染。作为一名法官,时常面临着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严峻考验。而能否经得住社考验,是做好一名称职法官与否的先决条件。据我发现,有些法官因审判经验缺乏,法律专业知识暂且不那么熟悉,但他们思想素质很好,能奋发努力,不断总结经验,结果办起案并不错,工作很出色。相反,有个别法官虽审判经验很丰富,业务水平也不低,但由于他受腐败之风沾染较深,结果办的案子问题很多,工作很糟糕。从这两个正反两个例子,可以说明,做一名称职的法官,不仅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更重要的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总结自己在民事审判工作六年来的实践经验,我得到的最大的教益是:“懂得多,站得高,工作才能举生若轻。”实践证明,法官办案与工作的好坏,除了在于法官的文化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素质之外,最关键的是在于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没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官的什么能力,威信、经验正义统统是假的。
目前,社会上存在着一种跑官买官的现象。这些人不论有多高的业务水平,但由于他们的动机不纯,也还是无法廉洁从政;做好工作,还是难以从政为民。把跑官买官的本质概括起来,业务好思想差,就是“歪才”思想好业务差,则是“庸才”。这些“歪才”、“庸才”,都是不称职的“官”。做一名称职的法官,必须严格遵守《法官法》,加强自身修养,具备法官职业道德。根据《法官法》第九条规定,担任法官的条件必须“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法官法》要求法官具备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这两个条件,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的。
综上所述,要做一名称职的法官,非在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两上条件上下苦功夫不可。我是从事教育工作十多年转入审判工作不久的一名法官,虽经几年的实践工作和业大学习,且取得了法官资格证,但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化,对法官的业务要求越来越高,使我必须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更新自己的业务知识,使业务精益求精,以适应形势的要求。特别是,最高院最近发布的两个《办法》,那是历史时期约束和规范法官职责和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文件。我作为初任审判员的一名法官,更必须把两个《办法》当作审判工作的座佑铭来学习和检查对照,以两个《办法》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只有这样,才能做一名称职的法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里,我一定要勤奋钻研业务,在办案过程中,按照两个《办法》规定进行处理操作,积极办案,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文化业务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为做一名称职的法官而努力。
作者: 王天祝 -- 作者单位:海南临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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