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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律师之路——献给有志于从事律师工作的年轻人       ★★★★★
我的律师之路——献给有志于从事律师工作的年轻人
作者:司法考试吧 文章来源:sfks8.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8 13:26:46              【 调整阅览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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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早收到钱越好,甚至我听说很多黑律师收了钱以后就态度大变,简直新旧社会两重天,然后就找各种理由推脱,收钱不干事,我们当然不会那样,可人都是为自己考虑的,如果我是客户,我也会提出来这样的付款方式,甚至还要苛刻,但是作为事务所,我只能按主任的安排来做,他经常培训我们,遇到这种情况,一定不能听客户的,要坚持先收,还要有理有据,我马上按照所里的交代流利的象背书一样对他解释,所里的收费是严格按照司法局规定的,如果先办事后收款,这种方式叫风险代理,我们的提成会更高,只适用于金额比较大的有难度的案件,对您来说不划算,而我们收钱以后,您不用担心,我们所讲究自己的信誉,绝对会尽心尽力帮您把事情办好,他又提出万一收不回来能否退费的问题,这又是一个在中介行业很难回答的问题,我们都愿意光拿钱不干事,现在要我们把骨头从嘴里吐出来,我们能愿意吗,主任早就告诉我们,一旦发生退费,不但我们先前领取的提成要相应收回,而且给所的声誉也会带来一定的损失,所以尽量不要约定退费条款,实在不行就口头约定,不要写在代理合同里,我说我们一年办几百个案子,你这个肯定没有问题,我们不会为你这点钱而拿自己的信誉开玩笑,说得好象义正词严,其实我们还就缺你这点钱,能揽一个是一个,大家也可以打打牙祭,改善一下几个月没开张的生活,看得出来,他也是病急乱投医,也没有太纠缠这个问题,我们就签下了一个代理费达到9000多元的协议,按照所里的规定,我可以拿到代理费10%的提成,我很高兴,这是我来所里的第一个签单,也是新来的人员中的第一个,至少说明我不比那些法律科班出身的大学生差。

回到所里,非常兴奋,本想大干一场,邀功请赏,敲门的时候还尽量让自己的表情不要太得意,却听到了一个坏消息,老赵婉转的和我说,总所今年本来要以扩张带动效益的增长,但实践看来原来的扩展计划失败,所以现在要压缩阵线,精简人员,因为我们这里招的新人在三个月内没有什么业绩,所以要全部解聘,我也在其中,他也说了一番在这些人当中,我是比较有耐心和认真的了之类的安慰话,确实,在同期招募的人中,也就只有我一个人还留在所里了,其他人都走了,既然是所里的决定,我也不好再坚持什么,我只想要回本该属于我的提成,可老赵却说根据规定这样的电话本来是不应该我来接的,而且现在这个所也要撤销了,所以不同意向我支付这笔钱,我很气愤,原来一碰到沾钱的事,大家曾经温情脉脉的面纱就随时可以撕掉。在我眼中原本很和善很幽默的人现在却露出了一种赤裸裸的无赖本色。我真想上去扇他一巴掌,这算什么律师,按照我的性格,是从来不愿意与人争执的,但是这一次,我却决心坚持到底,一方面,我感到很委屈,自己因为这个工作,伤口刚拆线一天还没好好休息就来报到,现在却被炒掉,一方面我觉得自己这个成绩来之不易,而且完全是靠自己的力量把单接下来的,钱对我来说很重要,那是我应得的,我没有理由退缩和对不起自己。既然和主任说不通,我只好和所里合伙人的负责人来说这件事,虽然我平时基本上就没和他说过话,不是很熟,但现在也只能临时抱佛脚了,我把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了他,并说如果得不到满意的答复,我要到总所和司法局去反映这个事情,也许是不希望把事情闹大,也许是良心发现,也许本来就觉得这几百块钱并不多,没有必要小题大做,他把老赵找来商量了一下,决定把钱给我,在老赵把钱给完我以后,他好象又变了一幅嘴脸,和我推心置腹起来,他说他并不是存心和我过不去,只是执行所里的规定而已,他觉得我这个人挺踏实的,不好高务远,希望有机会再合作,和这种人合作,我看和自杀也差不多,不过那时后话了,就这样,我拿着自己辛苦挣来的九百元钱,离开了我的第一个法律的工作岗位

[8]:第二章: 正规军不需要散兵游勇,重走律所之路

正当我沉浸在失业的痛苦中,在求职市场屡败屡战的时候,所谓天无绝人之路,一天老赵给我打电话,说原来那个法律事务所已经没有多少油水了,他也撤了资,现在跳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去工作,还需要一个律师助理,他觉得我这个人能力倒在其次,还是比较踏实稳重的,问我有没有意向和他一起干,似乎他已经忘记了我们先前曾经有过的不快,我也深知这个世界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这句话的含义,的确,我在他那里干到了最后一个离开,于情于理都值得赞扬,我需要工作,即使没有钱,我也需要有个工作的名声,这样才能减轻失业带来的经济和精神上的压力。所以我很痛快的就答应了他,他提醒我穿得精神一点,好到所里去应聘。

说是应聘,其实他早和主管的律师说好了,那个律师是我们这个律师小组的主管,姓白,原来也是法律事务所的,和老赵比较熟,那是个星期天,我很早就来到了位于北京站附近的所里,这里是一个小院,自成一体,在写字楼林立的长安街上可真是特立独行,白律师随后到了,他打量了我一下,说我的鞋没有擦干净,今后可要注意,到了会议室,看了我的一些简单材料,我就算可以正式上班了。

[9]:在这家律师事务所,我才体会到律师事务所与法律事务所的不同,从表面上看,似乎在法律法规上规定法律事务所不能办刑事犯罪案件,仅此而已,其实这里面的区别可大了,从人员素质上来讲,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业的地方,律师都通过了国家律师资格考试,而且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实习一年以上,具有律师执照,并在司法局备案,律师助理一般也都是国家名牌大学毕业并通过了国家律师资格考试的本科生甚至是硕士,博士生,而法律事务所人员一般只有一个法律工作者证,有的甚至无证上岗,也敢自称律师,从规模上讲,律师事务所一般都在大写字楼里,有的甚至占据了一层,而法律事务所只有一两间门脸,有的甚至就在一棵老槐树下,显得象个小作坊,从接案层次上来讲,大的案子,复杂的案子,国际性涉外的案子,法律事务所就根本没办法接,只能接一下欠债和离婚,继承之类的小案子,从管理上来讲,律师事务所管理比较规范,开具正式发票,而法所只有收据,偷税漏税严重,不过从本质上来讲,他们有一些共同的令我很困惑的问题,比如说,谁给钱就为谁代理或者辩护,我发现我们所在讨论案子的时候,经常会问这样一句,咱们是代理或给哪一方辩护的,问清立场以后,再考虑自己的意见,这让我感到,似乎律师职业的神圣性在这里已经荡然无存,法律的正义也都烟消云散,剩下的只有两个字,金钱,我认为事物都是非此即彼的,比如一个杀人犯,杀了就是杀了,没杀就是没杀,为了几个钱,绞尽脑汁想怎么给他找减轻罪责的理由,甚至他八代之外是贫农都要求法官来考虑从轻处罚,而如果代理被害者,又要绞尽脑汁来考虑怎么找加重罪责的理由,甚至说连他九代以外是富农都要求法官来从重处罚,那么事实只有一个,你律师自己的观点又是什么呢,或者说你认为律师自己不应该有自己观点,而应该听从代理人的观点,那么不就成了为虎谋皮,当然,我并不认为所有的案件都没有可操作点,比如一个伤害案件,被害人肯定是狮子大张口,而侵害者当然赔的越少越好,那么总有一个双方能接受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数字,律师的任务,就是首先找到这个公理,再为自己的当事人谋取正当权益的利益,而不是单纯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而越法律的公理的雷池一步。还有就是如果自己知道了委托人的其他不为人知的犯罪事实,应不应该举报呢,从职业道德的角度来讲,不应该举报,最多是解除和他的代理关系,否则律师的职业就会受到一些人的质疑,导致他不愿意把真实的情况告诉律师,这个行业也就崩溃了,但是从我的良心来讲,如果不举报,坐视不理,那么对那些受害者公平吗,对国家,集体,人民所造成的利益损失又由谁来弥补呢,这不成了黑心律师吗,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我,我真觉得好人基本上做不了律师,和大夫一样,看似最救死扶伤的职业,但也是最麻木不仁的人群,好人也当不了大夫,虽说医者父母心,但一看见死人病人就悲天悯人,柔情似水见不了生死的人,哪里还能有心开展工作,所以说我对这两个职业有了更加不同以往的认识。当然,问题也不是绝对的,比如在律师行业中,一些技术性强的工作,比如金融证券,公司改制,房地产买卖等,由于技术性比较强,暗箱操作少,接触的人相对层次较高,主要是利用自己的智慧挣钱的,还是好人能做的,但一牵扯人身利益的,通常就有问题。

[10]:到了律所,我发现并没有解决我的生存危机,因为经办的案子并不多,由于我那时候还没有法律的毕业证书,也没有通过律师的资格考试,专业技能还很差,所以大的案子也不敢交给我,小的案子又都是一些债务纠纷的案子,说白了就是帮人要债,对应千奇百怪,层出不穷的法律问题来讲,要债似乎是一个千古以来的永恒话题,不是杨白劳黄世仁的故事已经新编了吗,欠债的杨白劳成了大爷,而要债的黄世仁却威风扫地,我开始认为追债是最容易的事,自古以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何况一般还都有欠条为证,还敢抵赖不成,可和主任要了两次债,才觉得人情冷暖,律师一般同时经手的案子有几十个,按不同类型和标的来划分,主任带我去的一个欠债人是一家还算有些名气的建筑公司,他们欠了底下的施工队和工人很多钱,我们一去就被保安挡在门外,好说歹说才进到里边。从早上等到上午十点多,才和他们的头不期而遇,主任早就告诉我不能先打电话预约,否则他就会躲着你,只能碰运气直接找他才行,令我奇怪的是,主任并没有象平时教导我们一样的理直气壮,义愤填膺,而是陪着笑脸,听那人大谈别人也就是开发商还欠他们几十万的苦水,然后随声附和,说你们也不容易,现在这个事情就是很普遍,然后用一种哀求的语调说我们也很困难,受人之托,终人之事,您先给一部分,余下的我们也好和债主再做做工作,您要一点不表示,那可就要起诉你了,说来是一种软硬兼施,大棒加胡罗卜的政策,但人家早就不吃这一套了,你告他,他还要告别人呢,言外之意法院谁都可以进,没什么大不了的,最后说看在你们辛苦的面子上先给上一万,其余以后再说,搞得我们这些债主倒真有了一种要饭的感觉。

主任出来和我说,不管怎么说,拿到了钱,顾问单位也高兴,咱们也能有提成,所以我们办事一般不要让当事人和我们一起去,这样到时候装孙子给人磕头下跪都成,钱才是我们的上帝。看到这种情况,特别是平时在我眼中神圣不可侵犯的主任也只能用这种哀求的态度来象要饭一样讨到钱,我对国家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律师这个行业又有了新的认识,不过也不能说我在律所一点锻炼也没有,说到我们的律所,虽然有很多律师,但是一般是一两个律师带着自己的助理在独自办案,彼此之间除了见面打个招呼,平时并不怎么来往,也没有更多的象办公室一样大家聊天的机会,因为每个人办的案子进度不一样,而且律师也需要老出去办案,如果在办公室里老呆着,就意味着律师离饿死不远了,就是留在所里的人也是全神贯注,一旦电话铃声响起,就好象生意来了,大家都抢着去接,因为所里在报纸上公布了咨询电话,而一旦咨询,按主任的话来讲就是要想办法把客户留住,绝对不能把问题完全给他解释清楚,否则人家就等于免费得到了培训,就可以自己去办案了,就没律师什么事了,所以他一般不让我接电话,他总是亲自出马,把人家的问题说得很严重,反正是要他自己去办不成肯定,而找律师我们就有关系,能摆平一切,吹嘘一番自己和律所的业绩以及和方方面面的关系,虽然这是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所明令禁止的,但面对现在这个恶性竞争的市场,我们也不得不使出一些盘外招来。至于具体的价格,就只能面议,因为有不少其他的律所冒充当事人来给其他所打电话,来刺探其他所的价格,所以在电话里我们一般是不会涉及到这个事的,有心的自然会来所里谈。

[11]:终于我得到了一个出去办事的机会。我至今还记得我第一次去法院办案时的情景,那时我对法院,和一般人的感觉一样,有一种衙门一样很惧怕的感觉,总觉得不是好人要去的地方,好人也不应该打官司,进到法院里边,觉得也都是一间间的办公室,和其他政府机关也没有太多的区别,我那天到那里是立个案,到了立案厅把起诉状和副本,法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据材料复印件往上一递,很快交了费就办完了,这也要说主任细心,把所有我应该带的材料写了明细单,又用曲别针把它别在了一起,让我办起事来很方便。其实我们还应该递交授权委托书,说明指定哪个律师来代理案件,但是一般小案子主任希望我亲自去锻炼一下,而我又没有律师执业证,所以只好打擦边球,到了开庭那天再递交委托书,然后推说自己的执照正在司法局年检,来逃避法官的询问。第一次开庭,就因为我的身份问题,我很紧张,要知道冒充律师办案,可是违法的,可我们老干一些知法犯法的事情,好在案子很小,几千元钱,法官是独任审判,采取简易开庭方式,我才得以蒙混过关。说到法庭审理,我们可能看香港电视太多了,总觉得庭审是两军对垒,上面的人引经据典,互相驳斥,下面的看客众多,云云众生,群情振奋,其实开了庭才知道,那都是一些夸张的描写,在现实生活中,除了有社会影响力的大案要案有大批记者旁听以外,一般的案子只有双方当事人和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旁听,象我们这种简单的小案子,根本就没有人旁听,只有原被告和法官,书记员几个人,在一个小法庭里,和一个小办公室一样,根本不象电视里那么有气氛,和开一次茶话会没有什么区别,虽然案子很简单,但是因为我毕竟名不正言不顺,经验也少,所以有时候难免面对法官和对方一言不发,这引起了我的当事人的不满,本来他们就觉得请了律师花了自己的血汗钱,而律师又没有帮他们说话,他们自然有退费的想法,几次下来,我自己也觉得自己这种与人为善,在陌生人面前不善于言谈的性格特点好象不太适合做这种诉讼律师,白律师对我也很不满意,说我影响了所里的形象,退费就意味着所里的收入要受到严重影响,而且一旦对方告到司法局,有这种投诉的记录,对所里的发展也不是什么好事,虽然我有主任帮我说些少不经事的开脱的好话,但看得出来,以后这种开庭的事情也基本上和我无缘了,虽然他们很不愿意为这些小案子三番五次去法院浪费宝贵的时间,但对我确实很不放心,过了一段时间,我又得到了一次难得的机会,去天津去办案开庭。

[12]:为什么没有人发表评论呢?

[13]:这是我们一个顾问单位的案子,律师有吃方便面的,象我这样的,也有开大奔,泡名模的,做法律顾问就是挣大钱的好途径,当律师有名以后,找你的人会越来越多,你的机会和财富就会越来越多,而无名之辈没有案子可接只能越来越穷,所谓穷者越穷,富者越富的马太效应,签一家顾问单位收几万到十几万一年,一个律师有十多家这样的顾问单位养着,应该就能支撑他的高消费了,我不知道主任到底有多少家顾问单位,有关他的一切尽管我和他几年但是都不知道,比如他是哪里人,今年多大了,履历情况,住在哪里都不知道,他经常教育我律师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能随便透露自己的私人情况,特别是不能把座机和住址告诉别人,他也对我身体力行的来了这一套,我猜想可能是怕案子没办好别人找上门来吧,我只听说他也在深圳干过几年,好象年纪比我还小,他说自己是政法大学毕业的,但当时我没毕业时他就告诉我如果客户问起你来就说是政法大学毕业的,好提高所里的层次,所以我也不知道他自己说的到底是真是假,至于顾问单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只有所里平时的咨询和接待电话,好象他们一个月也接不来几个案子,想必他们是靠顾问单位来维持生计吧。我说的这家单位是在天坛旁边的一个国营企业,生产一些纸制品,企业很不景气,而天津的客户又拖欠了十几万元,因为对方也是国营企业,原来大家关系还都不错,也就一直拖着,但转眼要过两年的时效了,对方还没有还钱的意思,厂长只能委托我们发了律师函,然后做好打官司的准备,因为要到天津开庭,又没有什么油水,顾问费也早收了,没有代理费可收,约定的回款提成因为对方根本没有还款能力主任也不抱什么希望,所以就把这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交给我了,我说怎么都不信任我了还让我去开庭,敢情是死马当活马医啊。虽然这个案子债权债务关系很清楚,但是往来票据很多,又时间久远,我跑了好几次和单位财务对账,又复印了好几大本,真觉得这马仔可不是那么好当的,就要出发了,主任把手机给我,让我有情况就打电话请示,并鼓励了我几句,没有多想,我就上了路,说到天津,虽然离北京这么近,可我一直没有机会旅游,现在就当补课了,坐上京津城际快车,一个多小时就到了,看起来天津就象八十年代的北京,特别是北京淘汰的小面都到这里来了,黄花花的一大片,还有特别象北京郊区的那种特别老旧的郊区车的公共汽车,还有在小胡同里的家家对外的做小生意的小门脸,和北京不一样的是这里做生意的不是外地人,大多是下岗工人,操着一口流利的天津腔调,使得这里的城市气氛比北京要淳朴和浓厚得多,真有一些恍如隔世的感觉。这还只是我走马观花的感觉,到了法院旁边,一看时间还早,我就到周围的餐馆就餐,发现天津的物价确实要比北京便宜很多,而且海鲜很多,真是一个不错的地方。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象食品街这种黄金地段的餐馆鱼香肉丝才卖三四块钱,而北京是个小饭馆都要六七元钱,更不用说同种规模的饭店了,天津人民真是幸福。

[14]:到了时间,我进到法庭,递交了自己的身份证明和所里开的介绍信,我心里很是忐忑不安,我不知道他们这里查的严不严,因为我毕竟没有律师证件,又是以律师的身份出庭,如果叫起真来,我可能连法庭都进不了了,但是北京来人毕竟在这些地方还是有一些影响力的,他们没有多说就放我进去了。见到对方的来人,趁着还没有开庭,我就和他拉起了关系,在我最早的印象里,原被告双方是水火不相容的,见面应该是怒目而视,四拳相对,但实践上看过主任追债时的表现我也发现,现在欠钱的都是大爷,他是吃软不吃硬,你要和他来硬的,他就来个死不认帐,就是最后判了也是不会和你合作,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的感觉,如果你想等法院来帮你执行,每个执行员手里一年都有一百多个案子,人家大案要案都积压很多,象我们这种小案子十几万元的就是送礼他还要考虑考虑,何况我们所管理又比较严,又不兴那一套,所以还是和债务人搞好关系为先。我很快和对方的人搭上了话,原来他是总公司办公室的一个干事,专门负责处理这种开庭事宜,对我们这个案子也是略知一二,反正厂子的态度就是承认欠款,但是没有现钱,听到这儿,我才放了心,因为我们为这个案子准备了很多,所有的票据和我们起诉书上的诉讼请求都能对上号,而且关于实效问题我们也委托公证处对我们寄出的催款函进行了公证,法律上规定只要债权人证明自己行使了债权,时效就会中断,这一点对我们很有利,不过任何准备都会有漏洞,对方一旦要较起真来,光核对这些票据就要一个上午,法官再有点地方保护主义,来个休庭再审,我这一次还不能解决问题,天津再好,我也折腾不起啊,不过运气终于站到了我这一方,因为对方并没有象我们一样做充分的准备,也是因为他们是国营单位,又和我们有多年的合作关系,本来就不想赖帐,所以争论的焦点,只在于怎样来履行还款计划,对我来说,这已经是一个可以交差的不错结果了,但是对于主任来讲,因为约定的是按回款比例来收取提成,因此光有一纸空文,他还是拿不到钱,但是厂家也确实没有现金,人家连工资都发不出来了,后来提议用一些设备和纸制品来抵债,我请示了一下主任,虽然这不是他最理想的结果,但也只能这样了,因为就算有设备,从天津拉到北京的运费可能就超过了货物的价值,而那些纸制品,都是一些款式很落后的八十年代的小笔记本等,现在也只能当废纸卖了,但是应该说天津的法院判的是比较公正的,也让我顺利地拿到了胜诉的判决。

[15]:这是我在所里的唯一还算争气的案子,回去后也受到了表演,也算给赵律师挣回了一些面子。但接连的两个小案子,我又犯了老毛病,一个是离婚案子,这还是以前我在质量管理中培训时认识的同学亲自找我去的,能自己拉来案子,是衡量一个律师好坏的重要标准,这意味着你能给所里带来收入,你就成了有用的人,而不是所里养着你,所以白律师他们都很高兴,赵律师脸上也有了光彩,但是也许因为我们沟通不利,自己经验又少,没有告诉她法律规定离婚诉讼要本人亲自出庭,结果她本来工作挺忙的,希望把这些事情都交给律师来办,但是按照规定立案和开庭都是我陪着她去的,而且在庭上因为都是一些家务事我也没有多插嘴,,再加上她和前夫闹得很不愉快的,就全都归罪于我,说我没给她办事,要求退费,还有一个案子是一个交通伤害赔偿案,我们的当事人把人家给撞了,还不想多给人家赔钱,还要找出种种理由来刁难人家,我除了一次陪他们到人民医院查了一下治疗住院费用,在庭上也没有多说话,后来案子败了,他们也都怪罪在我头上,要求退费,可我应该拿的提成已经拿到手了,我坚持不给他们退费,认为我自己也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后来白律师苦着脸把所里收取的费用给他们退了,我知道他不想闹大,一被投诉对所里影响不好,同时他也对我失去了刚产生的一点兴趣,赵律师告诉我,我就是书生气太重,你要全心全意为委托人服务,因为你收了人家的钱,不能根据自己的观点或者喜好来进行工作,全部的重心在于怎样让委托人满意,有时候案件不一定都胜诉,但你要表现出你付出了努力,让他觉得花这个钱值得,比如你可以在法庭上和法官闹,和对方闹,不要老是怕法官,不要老是听法官的,法官又不给你发工资,你这么一闹,其实委托人也知道自己的案子不可能都得到支持,但至少你给他出了气,他觉得花这个钱值得,所以会叫的狗有饭吃,而在我的观念中,法官就是官老爷,就是皇帝,一言九鼎,至少是个裁判,你和他顶撞,能有什么好处,会有理想的判决吗,虽然我也是从这个角度想把每一个案子得到一个圆满的结果,但确实缺乏一种对律师行业的实质是服务业的一种理念,特别是没有把自己拿了谁的钱的问题上升到一个重视程度,老出现站错了位置的情况,看来我的理念和思路离做一个人民满意的律师还差得很远,基本上是格格不入,很快我就没有案子可以办了,所里又招了新的助理,我知道他们不放心把案子给我,怕我搞砸了,本来我就没有底薪,全靠提成,这下彻底没戏了,先前对律师的收入看法真是幼稚,我不就成了连方便面都吃不起的所谓律师了,虽然主任碍于面子没有让我走的意思,但我每天上班也没有什么事,就看看书,报纸什么的,我想又到了我撤离的时候了。

[16]:第三章:刚出虎穴,又入狼窝,我和法律事务所有仇

我又开始了求职的里程,我发现律师事务所的门坎是越来越高,说是招律师助理,其实有的所就是招一些开拓案源的业务员,因为律师都没有案子可做,律师助理更是过剩,就算不是专职业务员,许多律师助理也需要你自己去找案源,北京的律所太多了,学法律的人也越来越多,每年还有好多通过司法考试的,他们哪里知道这个行业的艰辛,还满怀憧憬削尖了脑袋往里钻呢,我在求职方面一无所成,一次我到海淀的中新大厦去求职,本来是要到另外一个单位,我却鬼使神差的走错了,来到了三楼一个法律事务所门口,这个事务所门脸很小,一个中年男子正坐在门口的前台看报纸,我问他是不是这里招聘,他说我怎么知道的,我说是从报纸上看到的,他说他们并没有登过报纸,我肯定是走错了,但是他们所现在也确实需要助理,他问我的情况,说他们这里试用期三个月,每个月六百元,试用期以后的待遇再另外谈,现在谈也没有什么意义,而且就算看了我的一些资料,但只能一上手才知道我行不行,所以希望我考虑一下,要来这里随时可以上班。

虽然这里的工资非常低,而且听说还要加班,但是我实在没有其他的路可以选择,因为我迫切需要一个稳定的职业来维系我和小月之间的感情,这更加胜过了对生存的担忧。

[17]:我开始正式在法律事务所的职场生涯,我们的所并不大,在写字楼里只有两间办公室大小,里边是主任的大班台,外边只放了一台茶几,连一张桌子都放不下了,所里人员也很少,主任,还有一个女律师,姓王,一个女律师助理,加上我只有四个人,中午吃饭是在楼上的职工食堂,天气很热,又没有空调,很不爽,看得出来,那个女律师对我很热情,让我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就说话,看起来她也就二十多岁,长得弯眉大眼的,就在我这挑剔的人眼里,也算是还过得去,我们所的位置不错,下边就是批发海产百货的摊位,很多商户都因为别人欠了他们的货款而打官司,所以据说所里一年接到的案子有一百多个,因此根本不用我们自己出去跑案源,只在家中坐就可以了,我开始进行一些简单的辅助工作,比如起草一个起诉状,去工商查个档案什么的,这可是打官司很重要的前置准备工作,因为首先要明确被告的情况,如果是企业,必须向法院提供它的准确的注册地址,电话,名称,法人代表,也就是工商登记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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