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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律师之路——献给有志于从事律师工作的年轻人       ★★★★★
我的律师之路——献给有志于从事律师工作的年轻人
作者:司法考试吧 文章来源:sfks8.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8 13:26:46              【 调整阅览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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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的复印件,否则法院是不会给你立案的,所以每个案子,都要有这些基本上不需要动脑筋的跑腿的事,还有立案,在当事人看来很神秘,其实对我们这些老跑法院的专业工作者来说,这都是一些事务性的工作,都是一些简单的重复体力劳动,只要你准备好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加上法院的一份来计算,还有前边说的被告是法人的提供工商登记的复印件,被告是个人的写清他的名字,住址,年龄,民族,籍贯等个人信息,便于法院投递传票,还有证据的复印件就可以了,立案以后到银行交费再把回执给法官就可以回去等开庭通知了。这些程序真的很简单,只是隔行如隔山,大家对法院工作不了解而已。都做这些工作,主任无法完成对我的考察,就象他说的,他希望我们能独当一面,这样一来他们也能够出去联络一些关系,找些大案子,只有所里效益好了,我们个人的收入才能上去。他开始给一个债务的小案子让我去开庭,这回我连所里的介绍信都不用了,说是法律事务所的职员,但因为没有介绍信,只能以公民代理的身份来做代理人,如果我的当事人,这些个体户稍微懂一些法的话,就会看到将来领到的判决书我的身份是法律事务所职员,并不是律师,但因为他们不懂法,还老朱律师朱律师的叫我,叫得我爽得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开庭的时候,主任本来不让当事人陪我去的,他怕我没有经验,让当事人在庭审阶段看出来,但是因为我拿到案子的时候比较仓促,基本的案情都没有搞清楚,而双方对进货的数量和质量都存在争议,这些只有当事人自己最清楚,在法庭上,由于自己的身份只是公民代理,而且当事人自己又亲自来了,法官对我的态度也是爱理不理的样子,基本上我没有办法说话,只能把要说的意思写在纸上来提示我的当事人的发言,这适得其反,使当事人对我又产生了不满,虽然我们在庭审结束后很客气的告了别,但是后来主任很严厉的批评了我,说当事人投诉我在开庭的时候不说话,没有起到律师的作用,虽然没有要求退费,但他也明确表示今后不会再请我们所里的律师了,我当然觉得很冤枉,但是主任说我给人的第一印象就不好,不象个律师,律师给了钱以后就应该象一条咬人的疯狗,有没有理都要搅三分,不要怕和法官拍桌子,这样当事人才会觉得物有所值,以后才会再请你,他的话和赵律师的话几乎如出一辙,看来是我真的不太适应这行的行规,一个多月下来,看清了我的能力以后,我很快就失宠了,不但主任再也不把一些重要的案子让我接手,而且女律师的态度也对我冷淡起来,不过我对所里的了解倒是越来越多。因为我们中午有午休的时间,但是所里又没有地方休息,加上对食堂的饭菜早就已经吃腻了,所以我和另一个女孩每天都到外边吃饭,我也从她嘴里了解了一些所里的实际情况。

[18]:原来这女律师是主任的老婆,他们好象都没有律师执业证,只有主任有一个法律工作者证,主任是房山区的世代老北京,在九十年代初期曾经倒过一阵电器生意,从广东拿货,然后到北京贩卖,开始赚了一些钱,经营自己的电器行,王律师是湖北一个小地方来的,大学考上了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在实习期间来到了这个电器行打工,也不知道怎么就和那时还是小老板的主任勾搭在一起了,以我日后对她的了解,她这个人做事总是利字为先,所以不能排除当时她为了留京而屈就的动机,毕竟一个大学生和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的老板之间能迅速产生什么爱情故事,以我的小人之心来看至少我并不相信,王律师后来和我聊天时聊起来她之所以开始对我这么关心是因为我很象年轻时候的主任,看来主任年轻时也是风华正茂,风流成性啊,主任做了几年生意,觉得生意越来越难做,早已经不是改革开放初期只要敢想敢干就能赚大钱的时候了,要开始比拼智力了,他们及时看到法律这一行很容易赚钱,就通过关系开了一家法律事务所,两人又开始补习法律,结果主任考了一个法工证,王律师考了一个律师资格,应该说他们两个人都很聪明,会拉关系,走后门,所以才在短短两三年内又买房又买车的,但是在后来与他们的相处中,我很不习惯的是他们把做生意那一套也搬进了这个原本神圣的行业,比如一个案子的收费,虽然是双方协商,但是应该按照司法局统一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来讨论,而他们则是漫天要价,落地还价,也搭上我们这些个体户大多数也是以做生意的角度来讨价还价,双方有时就象是买菜,一般谈判的过程是这样的,我们接一个案子,先提出代理费3000元以上的价码,对方肯定不同意,说一些他们是做小买卖的,赚钱不容易这样的话,我们主任拿手的就是欲擒故纵,先把对方数落一方,其实他心里比谁都更想把对方的钱赶紧掏出来,别说三千了,哪怕三百他都干,但大面上,他却很沉得住气,他会说象你们这些几千几万的小案子,我们一年要打上百个,都象你们这么说,我们太累了,虽然你的案子小,但我们一样要和大案子一样到法院去跑,来回好多次,打车钱一点不少花,所以要不是考虑到你们是底下的商户,我们接不接都是个问题,而且我们老打这种官司,经验肯定比你们要多,在法院关系也多,象你们这些案子要是自己去打,十有八九要败诉,一旦败了,基本上就没有翻过来的可能,所以你们不能因小失大。他这说的倒是实情,因为通常他们这种做小生意的一般没有签定合同,最多就是对方一个收货人的签字,有的甚至连对方的单位名称都没有,还有的是空口无凭据,所以这种官司确实有一定难度,连我们都很难保证胜诉,更不要说他们了,这么一要挟,加上地理优势,毕竟离得近干什么都方便,其他律所在500米以内也就一两家,所以大家谈来谈去一般都能以我们满意的价格成交。我很嫉妒他们来钱之快,因为很明显,一个案子收费两三千元,一般都没有调查取证的过程,因为一般有了欠条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很明确,而且我们也不愿意多费事先和对方接触,对商户讲叫避免打草惊蛇,这样的话也就去法院立案一次,开庭两三次,为了节约费用又不让我们打车,叫我们挤公交车,有时侯干脆远处的地方比如昌平怀柔就用主任的车亲自带我们过去,所以加上复印,电脑打字,电话的费用直接成本不会超过两百元,我们的工资又低,他们看来又没有开具正式的发票,想来偷税漏税很严重,这样算下来,一般一个月接八个这样的小案子,一年就是一百个左右,一个案子平均收费在一千五,总计就是15万,他们的纯收入在十万以上,再加上一些大的案子和法律顾问的,应该有几十万不成问题,在现在这个社会,除了做生意,象这个夫妻店能够平稳挣这么多钱的,恐怕是凤毛麟角了吧。

[19]:但是最不能让人接受的,是他们把律师助理当成了开店的小伙计甚至马仔,这让我们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感到很是不爽,有一次主任还没有到所里,就让我给他到写字楼后边的小吃店去买稀饭和咸菜,还有一次快到下班的时候,他让我到旁边的菜市场去买罗卜,扁豆等青菜,我开始以为这些只是他来不及了的偶然帮忙之事,同事之间伸把手,就没有多想,后来才知道这已经成为了他们的一种习惯或者说是任务,什么搬矿泉水啊,买菜,冲洗胶卷,打饭,甚至给他的狗到市场里买一些鸡骨鸭碎的狗食都要我去,简直把我当成了菲佣一样使唤,有时侯他杯子里的水没有了,明明水就在屋外,他手头也没有什么正经事在干,只是看着报纸,也让我去给他把水续上,用他的话讲,这叫吩咐你去做的事,而没有一点同事之间或者领导安排工作应有的一点尊重和平等。就拿吩咐这个词来说,就让我听得很刺耳,虽然我不是不能忍受胯下之辱的人,但是我已经不是毛头小伙了,已经三十多岁的人了,还被人这样邀来喝去的,面子上真是受不了,更觉得自己没用,只能甘受这些小人驱使而无可奈何,谁让人家给我们开工资呢。

[20]:随着办案越来越多,我发现所里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他们对金钱的态度远比我要贪婪的多,比如所里有收费标准,咨询收费半个小时50元,一个小时200元,用他们的话来讲就是客户一进来就不能让他满着钱包出去,想方设法要能把他们的钱留下来,虽然我知道律所的心理大都如此,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但是没有说得这么直白和露骨的,人家都是说以良好的服务来获得客户对我们的信任,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同样心理的冠冕堂皇的说法而已,你别说,这接待客户也大有学问可言,我就屡次被他们批评,不会说话,我总是以一种大学同学朋友之间的态度来对待别人,在深圳的时候也是这样,没有任何等级观念,总把别人当朋友来看,总是与人为善,和人说得都是贴心的话,从来不知道掩饰,解答问题也是长篇大论,惟恐人家不懂,但他们交给我的办事程序是这样的,首先,看和问清是什么问题,能不能接下来,这也不是什么案子都可以接的,要看对方有没有付款的能力,是什么文化背景的人,如果一看就没有什么钱,是一些贫下中农或者是一些弱势群体,就建议他去寻找法律援助。不能给我们带来效益的人我们是不用理会的,如果这个人有付款能力,看是什么案子,如果是一些大案子,涉及到继承,房地产,大额欠债,或是公司的事情,就一定想办法不能用咨询来赚钱,而要想办法把案子接下来,把所里吹嘘一番,让人相信自己的所是无所不能,如果有长期合作的机会可以适当的让利,放长线钓大鱼,如果案子接下来把握不大或者费力不讨好的小案子,就直接给他解答,赚一些咨询钱,或者直接给他把文书写好,赚取代书费,总之,各种情况只要他身上有钱,就要榨取他最大的价值,不知道其他服务行业是不是有这样的内部规定,我不得不被某些人所谓商场上的聪明才智所震撼和佩服,尤其是女人,当一个女人过于精明,体现出一种对权利和财富的过分的执着的话,就象那些女强人那样让我感到厌烦和讨厌,先前对她的容貌的一点点动心也早已经消失怠尽,现在是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我突然发现好象她已经整过容一样,我确实曾经在偶然间看到过她毕业证书的照片,是一个很丑的眼睛肿肿又黑又胖的人,和现在这个大眼睛和身材苗条的人完全只有名字上的相同,不过我细看才发现,虽然她的脸很白,但是露出来的胳膊和大腿,错了是小腿,一提大腿就有一种产生性欲的感觉,却是比较黑,看来脸上是经过了精心的化装,眼睛说不定还真是做过手术的,她还动不动就说自己要做面膜,做美容,在她看来,脸面是很重要的东西,她大学毕业后又通过关系到海淀法院实习了半年,积累了一些社会关系,就这些法官关系办起案来就事半功倍了,没事的时候经常打电话问候一下,不过通常都是有事的时候才登三宝殿,比如遇到什么问题拿不准了,需要一些法院的内部材料了,法院判案不完全依据公开的法条,而是依据一些内部的审判规则,所以知道这些对于判断自己案子的胜负有更大的准确性。还有办案或者执行判决的时候需要托人,比如提前收案,在同样排队的情况下马上办理,同样是手里的案子执行员多操心过问你这个案子,还有双方都有道理或者有争议的时候适当倾向于我们一方,虽然都不是明显的违法办案,但是对于我们来说就是朝中有人好做官,对于我们胜诉有很大的好处,但对对方来讲,就很不公平,公正,也不公开,而且律师私自接触办案法官也是一种违法违纪行为。遇到节假日,他们就让我送一些特产和小礼品,虽然没有直接送钱,但法官的形象无疑在我心中也打了折扣,这样的关系又怎么能保证明镜高悬,秉公办事呢,以前在律所的时候,也有这样的现象,一次一个企业因为经济纠纷车被债权人给非法扣留了,后来他打了110,本来这种经济纠纷公安有规定是不能参与的,但是他们却因为关系把人家车子给扣了,说是等经济纠纷的事情解决了再发还,可这个车主急于要用车,就求到我们,并出了高价,我们所正好有一个办刑事案件从公安部门转业出来的,他就通过关系打了打电话,这车就神奇的出来了,这巨款也就轻易赚到了,所以这世界什么都是关系,你看人家赚钱很容易,只是动动嘴皮上万元就到手了,比我们辛苦几年挣得还多,但人家平时积累的关系可不是我们这些人所能拥有的,所以智心者智人,智力者智于人,就是这个道理。

[21]:越到后来,他们的作法越让我不能容忍,他们居然还靠欺骗当事人来挣钱,有一个案子,一个餐厅拖欠了许多商户很多钱,主任和他的老婆先是鼓动商户们一起来打官司,美其名曰这样一来对法院和法官也可以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因为这个案子并不象看起来这么简单,所有的欠条只有一个人的签字,而并没有这家餐厅的任何签字认可,而这个公司的实际老板是签字人的哥哥,注册的地址却又不在这个餐厅的所在地,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要是认定他的签字属于职务行为,那么我们就应该把这个公司作为被告,但实际上这个公司是在很远的郊区注册的,而且资不抵债,几乎到了破产的边缘,所以告他们也并没有用,我们只好违背常理的想方设法的以个人为被告,把所有的帐都寄托在他身上,这样我们和商户的钱才有可能追回一些,这又回到了以前说的那个老话题,法律不过是某些律师手里的面团,想怎么捏就怎么捏,事情怎样对我们有利就向着哪边说,甚至出现了这样的景象,我们以前是把对方怎样来狡辩的作为我们的演练内容,现在自己却成了狡辩的这一方,这还不算,他们还嫌收钱太少,于是借口说这个案子比较复杂,还要进行笔迹鉴定等为理由说要给法官送礼又向每人收取了几百至几千不等的好处费,其实根据我所知道的,那些法官都是她的熟人,最多是吃个饭,送点月饼什么的,为了这种小案子是不可能送钱的,很明显,这些钱就被他们贪污了,这倒真是一个收敛钱财的好办法,先通过降低代理费把案子先接过来,然后再以各种借口把这些钱再找回来,计策不可谓不精妙绝伦。只可惜这是律师应该干的事情吗,当然,这种黑钱是没有这么好挣的,也有可能穿帮,但是他们显然是老江湖了,要是案子顺利判下来,自然好说,就说是法官起到了作用,当事人自然不好说什么,开心都来不及呢,他们只会满足于这一纸诉状,如果案情不顺利,甚至有可能败诉,在我看来这种情况很难处理,事情不败露也要落个被人追讨收费的地步,但他们也有说头,说对方也托了人,或者我们给钱不够,反而可以变本加厉的向当事人收黑钱,老实说,我是很看不上这样的行为的,所以我也越来越没有心情在这里工作,而且两个人的夫妻店确实不好相处,因为他们很容易把一些家庭的事情带到工作中来,两口子也经常当着我们的面毫无顾忌的吵架,搞得我们很难在中间做人,不知道如何是好,一点工作的气氛也没有了,经常是他们两个人很快和好如初了,我还在为刚才的气氛所郁闷,但常言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受人之托,终人之事,为了这点钱,我不得不每天都生活在一种恐怖的阴影里,老是害怕受到斥责或者听到他们吵架,好不容易混到了下班时间,就象一个惊弓之鸟,急匆匆的溜出办公室,就象一个放了风的囚犯,在拼命呼吸着外边自由而新鲜的空气,不过为了钱,这样的日子我还要忍受,因为这里工资确实很低,而且是法律事务所,有律师资格的人不会来或者最多只是把这里作为一个跳板,而没有资格的人所里还不要,所以我的地位还是很稳固的,我想要是我自己不提出来,我可以在这里干很久,他们肯定不会炒掉我的,但很快我就发现我这个结论下得过早了,因为不是老板炒我,而是我把老板给炒掉了。


[23]:说来话长,我们所主要还是靠下面市场的商户,几乎占了我们案子的绝大多数,可以说市场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但是大钟寺附近的环境之脏乱已经是很闻名了,因为拉货的车太多,又靠近三环,还有不少私家车开来凑热闹,所以交通十分拥挤,而且运输贩卖的都是一些生鲜蔬菜和肉食海鲜,不少下脚料和烂菜叶都随地乱扔,使得这里变成了城市里的村庄,混乱不堪,这使区政府痛下决心来整顿和改善这个市场,把这个北京最大的菜篮子之一彻底拆迁,然后在两三年内建成一个大型的物流超市,以彻底提升这里的档次,毕竟这里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城乡结合部,而是彻头彻尾的城区了,但这样一来,我们的案源也受到了很大影响,原来一个星期至少能接一两个案子,现在却是门可罗雀,一个月也接不了一两个案子,主任哪里是肯养闲人的人,马上就让我们去各处散发我们所的宣传材料,什么宣传资料,是我亲自联系小印刷厂去印的,十六开的黑白小纸,内容是为了配合国家的法制建设和感谢商户多年来对我所工作的支持,特举行为期一个月的优惠活动,在活动期间,免费咨询,服务费优惠云云,无非是变相的小广告而已,而这时候正好是市政府严厉打击沿街张贴散发小广告的时候,如果发现有人散发小广告,就不是仅仅没收了事,而要罚款还要扭送到公安部门处理,所以我们发小广告的时候,总是左顾右盼,生怕被保安发现,我是和另外一个新来的助理一起去的,要是我一个人,我才不去呢,我们把小广告装在身上,以免被各市场门口的保安发现,那个小伙子更绝,一边假装打手机,一边就进了批发市场,好象自己是个做生意的人一样,进了市场,我们就把自己的小广告发给各个商户,然后如果他们看了有意向就会主动问我们是不是律师,然后我们就亮明身份,和他拉上关系,尽量能把案子接下来,主任口头承诺是我们拉到的案子给我们提成百分之十,百分之十能有多少呢,一个案子象他们这样的最多几万元的案子,我们的代理费无非两三千元,我们能拿到的提成也不过才两三百元,而且还不知道要费我们多少口舌,所以我对这件事情并不是很积极,虽然包子再小吃多了也能饱,别把豆包不当干粮,但你看看我们工作的环境,什么蔬菜大厅,海鲜市场,牛羊肉市场,正是夏天,味道很大不说,环境又脏又乱,地下污水横流,人员又多又杂,环境和写字楼里的生活相差悬殊,难道别的律师也需要这样跑业务吗,由于情绪的抵触,我通常只扮演一个发小广告的角色,更多的话都让新来的小刘去说,主任很快就发现了这个问题,觉得我们办事效率不高,他问了我们的发放材料情况,说我们应该更加积极主动,不要发完了事,应该主动和人家交流,亮明身份,说明来意,有的个体户可能连字都不认识几个,你发给他材料他可能看都不看就扔掉了,还是现身说法给他讲比较好,我当然知道这样的做法好,但是我实在没有什么心思给他卖这个力,依然我行我素,应付了事,

[24]:很快周边的市场就基本上被我们发完了,但依然收获不大,我想这里边可能有几种情况,一种是本身没有什么债务,不需要律师服务,这种情况可能只有10%左右,做生意的常在河边走,怎么能不湿鞋,现在生意这么难做,尤其是在这种生活必需品档次不高,进货渠道太多,竞争很激烈的买方市场,想不靠赊帐做生意真的很难,所以超过50%的商户都会有一些别人的欠债行为,区别只在于多少,一般也就只有几千元钱,而且现在商场上欺诈现象很严重,好多人都是先来你这里进一小批货,按时付款,取得你的信任以后再大批量进货,然后逃之夭夭,所以现在生意人大都警觉了,只允许老客户的欠债,其他人一律现金交易,宁愿不做也不能亏了本钱,因此我们律师操作的空间并不大,当然,总有10%左右的商户是被拖欠了几万元甚至更多的钱,但现在商户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强,很多人都自己打了很多官司,逐渐对法院熟悉起来,不再需要请律师帮忙,做生意的都很精明,会严格控制成本,尤其是高昂的律师费,和请了不一定能赢的律师,这笔费用能省就省,还有一些已经有了自己的私人律师,这种情况虽然不是很多,但也使我们减少了很多大的有实力的客户,他们才是我们应该紧抓的对象,另外不得不说的是这里边法院的责任也很大,因为法院的执行力度不够,通常原告千辛万苦拿到一份判决书以后,被告应该在十天以内偿还所有欠款,但是没有几个是老老实实的把欠款按时交来的,通常就没有了下文,你去申请执行,还要另交一笔费用,而且每个执行员手里都有几十甚至上百个案子在手里需要执行的,而且执行的都说自己着急,他们已经习惯了应付我们这些当事人和律师的催促,甚至经常出外办事电话根本就找不着他,我们曾经为了一个案子从北京市内到昌平往返了可能有二十多次,车票都花费了无数,电话更不知道打了多少,因为他们法院星期五是对外接待日,法官肯定在,所以每周五成了我们固定讨债日,那其中的艰辛难以言表,最可恨的是法院要我们提供被告的财产情况,比如车号,银行帐号什么的,等于我们交钱,我们还要自己办事,本来这些法院是很好查的,他们和车管所和银行都是一家人,而这些部门并不接待私人的查询,只接待公检法,换句话说,如果我们知道了对方的财产情况,我们自己扣车,封帐户就行了,还要法院干什么,所以一般我们提供不出这些情况,对方也不会傻到让我们知道这些情况,法院正好落个对方财产情况不明为由暂缓执行,法院是省事了,可苦了我们这些律师,当事人一看拿到的是一纸空文,就不再相信律师,所以法院的不作为也影响了我们的声誉和生意,难怪主任经常教育我们不要老被法官牵着鼻子走,法官不靠欺骗也办不成事,虽然他的话偏激了一些,还真是一些收钱不干事的法官的很好写照,所以大家打过官司的很少再请律师,他们已经深解其中的味道了。因此看起来好象有周边市场不只有几百个商户,但是真正能成为我们客户的并没有多少,而且很多人是外地欠的债,很多又是根本没有合同,连对方的地址真名都不知道,这样的案子我们都没有办法接,而且我听说旁边有的法律所的所谓律师就整天蹲守在这里,根本就不走,一直泡在这里拉客户,还有我们以前办过的一些失败案子留下的不好口碑也影响了我们的业务,很快周围几家市场的材料都发完了,真正上门咨询的却是寥寥无几,主任又不知道哪里想出来的好主意,说是海淀蓝靛厂一带正要拆迁,可能会引发一些社会矛盾,也许会产生一些要打官司的需求,让我们到那里去发传单,第一次他是开车带着我们去的,后来就是我们自己骑车去了,从大钟寺骑到那里也要半个小时左右,我一看,都到颐和园了,小时候来这里就算春秋游了,现在却是天天经过这里,正是八月份,京城正热的时候,我们到那些北京的乡村里,和外省比也好不到哪里去,全是碎砖乱瓦,要拆迁的地方能有什么美景,接触的也多是一些黑黝黝没有什么文化的村民,要说真要用心跑的话,这里还真是一个很需要法律的空白地,因为他们一般自己不会主动去找律师谈,一方面大律师也不会到这种破烂地方来拉生意,丢不起这个人,但是拆迁真的有许多法律运做的空间,从矛盾来讲,开发商想尽量降低拆迁成本,就要减少给拆迁户的占地补偿,而拆迁户为了自己将来能够在别的地方买房,同时失去了世代居住的故土,也希望多获得一些货币补偿,双方的矛盾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而在矛盾双方中,拆迁户又是弱势群体,虽然有一些所谓的钉子户,但大多数还是一些不懂得维护自己利益的法盲,所以很需要有律师来帮助他们来维护自己应得的利益。我们就遇到了很多这样的情况,因为自己计算的数字和开发商的差距实在太大,又得不到权威的解释,所以只能赖在这里不搬,到头来不是被开发商各个击破,或者给点小甜头搬走,就是被政府强行拆迁,落得枉费心机的下场,但有人还不如他们,还是那句话,会叫的鸟有食吃,就出现这样的情况,明明给别人补偿都是五万,同样的面积他一去闹就给了八万,再一闹又涨到十万,那些不闹的老实人就吃了大亏,而开发商这样做也并没有违法,因为国家规定的同一级土地拆迁价格并不是一个死数,而是一个浮动价格,比如说1000-1300一平米,那么同样是50平米的房子,就有了几万可以操作的价格空间,你不闹的话他肯定会给你定低一点,这些都是市场经济下人们很自然的趋利心理。

[25]:但是,头顶烈日,和这些乌七八糟的人打交道,中午还没有地方休息,而且也没有正经的地方吃饭,那些郊区小店的卫生条件光看它的简陋装修和地面的垃圾我就已经没有心情在那里吃饭了,只有在超市买了一个面包靠在一棵荫凉的树上去吃,累了就垫张报纸在地上坐着,看着田里正在搭建的凉蓬里休息的农民,真是百感交集,自己怎么越混越不成了,越混钱越少了,人也越来越瘦了,回家一称体重只有八十四斤了,我想这样下去我可受不了了,结果这次不是老板炒我,而是我头一次主动的把老板给炒了。我又去一家律师事务所应聘,这家招聘还出题目,每人写一篇对律师业认识的文章,我记得我是这样写的:

我的律师之路

很多人是为了挣钱才做律师,很多人是法律专业因而顺理成章,水到渠成考了律师资格做了律师,而我却不是这样,因为在深圳工作五年,虽然一直在一个企业里工作,但接触了不少法律方面的知识,比如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质量监督条例,商标法,商品条码条理等,再加上自己要回北京,而已经失去了北京户口,而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所以回来北京后就选择了夜大这种形式来进行法律方面的补课。最终在2000年考上了律师资格。

我原来的主任告诉我,北京的律师有开大奔的,也有吃方便面的,在这几年里,确实深有体会,由于北京法律市场竞争激烈,我们通常案子不多,有也是一些几万元的债务纠纷案子,使得我的专业知识被限制在了一个很小的债券债务的范围内,对那些非诉讼的金融,证券,房地产知识由于没有实际的锻炼也逐渐都忘记了,本想在一个新的有实力的所里得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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