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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所考查的内容必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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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法考试吧
文章来源:sfks8.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 12: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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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今年司法考试大纲和指导思想,“三国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所考查的内容和题型与以往没有太大的不同。今年唯一有所变化的是,国际法增加了非政府组织(NGO)内容,国际经济法增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国际法
具体就它的知识点而言,国际法所考查的内容大体都是围绕国家所形成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制度,重点考查的内容主要可以简单归纳为:
1.国际法导论(国际法的演变,国际法渊源与编纂,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如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不使用威胁或武力和民族平等自决)。
2.国际法的主体(个人是否是国际法的主体,国家要素和基本权利,国家的管辖权和豁免,国家的承认与继承,联合国的体系,国际责任)。
3.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1)领土:领土主权和限制(一般和特殊),领土取得的方式(包括传统与现代),南极;(2)海洋法: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群岛水域,公海和海底区域;(3)航空法:基本制度(芝加哥公约),国际民航的损害赔偿责任(华沙公约),民航安全制度,外层空间制度(营救制度、登记制度和责任制度);(4)环境保护制度(大气、海洋、危险废物、自然生态和资源保护);(5)居民制度(国籍、外交保护、引渡和庇护、国际人权法)。
4.对外关系:(1)外交和领事关系:外交机关以及外交和领事的特权与豁免;(2)条约法: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条约的保留、条约的效力(冲突和第三国的问题)、条约的解释和条约的终止;(3)国际争端和平解决:传统和现代的方法、国际法院的职权;(4)战争法:第一部分战争的开始和结束、中立国。第二部分作战中的规则、作战手段和方法、保护平民、交战人员和战争受难者(作战手段与方法是海牙体系,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是日内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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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袁晓琴 责任编辑:袁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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