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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史口诀(法典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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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法考试吧
文章来源:sfks8.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 22: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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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口诀(法典篇)
法制史口诀(法典篇)
为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魏国李悝作《法经》,封建法典第一部,
盗贼囚(网)捕杂具,六篇法律在其中。
具律本是总则名,六禁之规在杂法。
汉萧何,人之杰,作律《九章》传后世,
户兴厩,是新创,其余抄袭魏《法经》。
三国之时乱糟糟,唯有魏国留其名,
明帝《新律》18篇,具改刑名置律首,
八议此时入法律,等级特权昭昭然。
司马代魏西晋立,泰始年间做法律,
律名晋律或泰始,此律一共20篇,
刑名之后法例加,五服治罪是首创。
张斐杜预疏法律,解释与律同效力,此律还名张杜律。
北有北魏南有陈,官职抵罪律中明。
承先启后北齐律,刑名法例二而一,
名例之律始出现。此时法律定其型,
篇目一共十二篇,唐宋承之不改变,
重罪十条北齐创,隋律开皇改十恶。
墨劓废宫加大辟,奴隶制度之五刑。
北齐鞭杖徒流死,封建刑法五刑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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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袁晓琴 责任编辑:袁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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