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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加重犯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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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法考试吧
文章来源:sfks8.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 23: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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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果加重犯总结
结果加重犯都是些常见的多发性罪行,主要包括:
1、 故意伤害罪(第234条); 2、 强奸罪(236条); 3、 非法拘禁罪(第238条); 4、 绑架罪(第239条) 5、 拐买妇女、儿童罪(第240条); 6、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第257条); 7、 虐待罪(第260条 ); 8、 抢劫罪(第263条,而且对八种加重情形都需要注意);
另外,聚众斗殴罪(292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加重情形(318条),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的加重情形(347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的加重情形(358条)等,以及其他明确规定的因出现致人重伤、死亡而加重刑罚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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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袁晓琴 责任编辑:袁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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