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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司法考试--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
07年司法考试--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作者:司法考试吧 文章来源:sfks8.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3 14:30:30              【 调整阅览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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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详解】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1、罪名中带“叛”字的主体(武装叛乱罪除外)只能由中国公民构成。

          背叛国家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

          另外:资敌罪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主体也只能是中国公民。

      2、七死五不死(指可被判处死刑的)

      “七死”: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投敌叛变罪;间谍罪;资敌罪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五不死”:煽动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叛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3、均可并处没收财产,但不可单处没收财产。

      4、均应当剥夺政治权利。

      5、均是故意犯罪。

      6、均是行为犯。

      7、可构成特殊累犯。

      8、只有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可构成单位犯罪

 
 
文章录入:袁晓琴    责任编辑:袁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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