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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好!
很久没发帖了,原因很多,最重要的一点因为我在摸索和思考之中,自4月份拿到实习工作证以来,半年多的时间里.司考过后的那种温馨的幸福感一点点的淡漠,而对于知识-司考-法律职业-个人性格-发展前途之间的关系却在这半年多的磨砺中体会得很深很深.下面将自己的一点点体会和大家共享:
首先,对于大家来说最最需要的,当然是过了知识关,也就是司法考试关,只有拿到资格证书才算是正式法科毕业,有了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关于司考的复习方法,在这我就不在赘述了,但有一句话还是要提醒朋友们:司法考试也是考试,是考试就有考试的规律,万不可在司考头上加上更多更深刻的意义,切记!
再者,就是法律职业的选择问题,这个问题实际上要和个人的社会背景关系,个人的性格,操作能力方面结合起来谈,法律职业大体上包括法官,检察官,公司法务,律师,但其实这几个职业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它们对于个人的性格及能力的要求却很不相同:
对于法官,检察官来说,其当然是法律职业者,但在我国目前情况下,不要忘记了,这是在我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先不要去论将其归入公务人员是否合适),其受国家政策,地方政策,国家地方规章,领导行政命令,社会局势甚至包括各方当事人的实力对比,社会媒体影响程度,百姓关注度等等因素的影响,对于一个案子尤其是影响力比较大或者涉及标的比较大关系背景比较复杂的案子的审理,并不是一个法官或一个合议庭就能够解决或者处理的问题,当然也不是他们能够下最终结论的问题,案件的审理往往需要各个机关领导当事人等各方面关系协调之后所得出的结论,所以该结论也许并不是十分合法或者十分公平,但往往是协调了众多的利益关系后得出的各方都能够或者说是大多数当事人比较能够接受的结论和判决.检察官的工作性质和法官有很大的类似之处,之不同在于检察官处于公诉人的角度,其提出公诉后由于判决最终是由法院做出,故其对于结果相对于法院来说所负的责任和压力较小,但由于国家赔偿法的执行,导致往往地方司法机关在做出最终判决后,对于依法应判无罪的的被告人以有罪免处处理,法院是从若判决无罪会导致国家赔偿的产生,各相关机关及法院领导会负有一定责任的角度出发,做出的上述判决,虽然有违法之嫌,但确实目前我国许多地区的普遍现象.
因此,对于做法官检察官而言,首先要对于政治问题具有敏感性,对于机关单位中的各种规则有比较深刻的理解,能够合理有效的利用各种社会关系处理问题,保证问题处理的稳妥性和准确性,同时能处理好与各个单位领导及本单位领导之间的关系,妥善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熟悉并能够运用机关中的各种潜规则,既保证案件的正常有效审理又保证在法律程序上不出现错误(老律师教导我们:程序问题是公检法系统的蛇之七寸,实体上可以出现错误,但程序上出现错误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的情况下,在得到各方领导及当事人的认可情况下,稳妥的对一个案件做出各方都满意且合法的判决!所以,作为检察官,法官,需要考虑的各方面关系要非常周全,处理事情要极其老到,那种性格比较激进比较容易冲动的朋友们进入检法机关就要处处留神,万分小心才是! 对于公司法务而言,由于公司法务实际上是公司的工作人员,在目前情况来看,我国需要法务人员的公司中大中型企业居多,外企居多.由于公司法务人员就是公司员工,因此,往往公司法务人员需听命于处于法律门外汉的老板或总经理,虽然一般公司法务的负责人是律师,但该律师大多情况下也是处于老板的领导之下,其很少能够具有独立性,其之所以保持律师身份,是为了便于诉讼出庭等各种法律程序的进行.因此,在"外行领导内行"的情况下,经常出现公司法务人员的想法及做事方法诉讼原则与老板出现冲突与公司出现冲突,同时由于公司业务的局限性,公司法务所能够接触的法律业务相对面也比较窄,再加上中间隔着公司,使得公司法务人员的实际诉讼操作水平提高比较缓慢而且业务视野比较窄,再加上听命于老板,心态容易不稳而工作比较没有积极性.但反之,由于身处公司内部,加上公司薪金水平较一般律师事务所的小律师要高,社会保障相对稳定,且同时受到公司的保护,公司法务人员不至于将自己置身于诉讼程序之中,避免了许多诉讼代理风险.因此,对于性格比较内敛比较踏实,喜欢稳定做事且厌烦或不擅长人际关系交往的朋友们而言,公司法务是个不错的选择!最后给有意从事公司法务的朋友们一点建议:若你想在公司内受到重视和中用,你就要在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一切从公司利益出发,替公司替老板多想想,使公司在你的建议下多多受益,那么你的前景也将一片光明!
最后对于律师而言:相信大家也有所了解,律师是法律职业中收入最不稳定,职业风险最高,工作时间最不固定的职业了!:) 从律师的案源角度说:年轻律师很难有自己的案源,除非家庭或其他背景过硬能提供稳定的案源支持,否则年轻律师的起步阶段可以说是举步维艰,但由于年轻律师学习能力比较强,接触新鲜事物接受新鲜事物能力比较快尤其是英语功底计算机功底比中老年律师具有绝对优势,因此年轻律师在新业务领域还是大有前景的!
中年律师是律师中的主力军,由于具有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保障了其案源,又因为中年律师还十分具有开拓性,所以其案件的种类可以更新,案源可以再拓展,收入当然也能增加了!
老律师则一般是维持自己的关系网,往往由于老律师接触的社会关系层面随着岁月的增长而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加上老律师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知识更新能力也已经比较衰弱,故其社会关系网呈逐步衰退的态势,因此从这点而言,律师越老越值钱的说法值得商榷!
从律师的职业能力而言:律师业务分为诉讼业务和非诉业务,诉讼业务主要以律师个体操作为主,不需要太多的人参加案件,但非诉业务却往往需要一个甚至几个团队来共同完成一个项目,由于非诉业务的技术性较强且往往操作复杂琐碎,因此工作时间和周期比较常而且强度比较大,但由于非诉业务很少与公检法部门直接接触,因此相对的人际关系应酬较少,所谓"累脑不累心!"
而诉讼业务往往需要律师去协调各种关系,把握好案件脉络并与检法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因此相对而言人际关系应酬较多,而由于诉讼法诉讼程序相对固定,按照律师行内而言"走程序",基本上按规则办事,实际的诉讼程序比较固定而操作简便.所谓"累心不累脑!"
针对上述律师的不同业务,也就对于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员有了不同的要求,尤其是性格方面的要求,而这却需要时间的检验,因为面试考核只能对于个人的知识及能力有一个比较浅显的认识,而只有在日常的工作中才能将自己的性格与从事的职业性质进行比较而得出确定是否合适该工作.因此,在从事法律尤其是律师工作之前对于律师工作的性质有一个比较深刻的认识极为重要!
作为一个律师,尤其是更侧重诉讼业务的律师而言,需要做到心态平和,细心认真,乐观向上,抗压能力强,善于人际交往,情商较高,逻辑性强,说话尤其是在庭上准确到位,处事机敏果断,善于变通不钻牛角尖(这与细心认真并不冲突),这些性格上的要求是一个人能否从事好律师这个职业的性格上的相对硬件,如果性格上不能做到这几点,就容易使自己陷入心理思想的困境而不能自拔,由于律师长期接触社会负面问题,因此若时间长久而依然不能做出改变的话,将大大不利于性格心理的健全及自身事业的发展!
前辈哲人告诫我们:凡事要依规律而行,司考复习要依规律,从事法律职业要依规律,做人要依规律,做一个好律师也要依规律,成功享受生活也要依规律!
望各位朋友能有所借鉴并批评指正,期共勉之为吾之大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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