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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国司法考试-法理学背诵诗篇         ★★★
北京万国司法考试-法理学背诵诗篇
北京万国司法考试-法理学背诵诗篇
作者:零星小雨 文章来源:sfks8.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9 22:15:22              【 调整阅览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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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国司法考试-法理学背诵诗篇

法理学背诵诗篇


法的价值的种类:自由 秩序 正义(法的价值冲突)


法律规则-是指法律中关于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规定,或者说是对某种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具体后果的规定。


法律规则的结构一般指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假定、处理、法律后果


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也不是每个条文都完整地表达一个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的种类:


1
、按法律规则为主体规定行为模式的不同方式: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


2
、按是否允许主体进行自主调整,即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行设定权利义务:强行性、 任意性规则


3
、按法律规则内容确定性程度的不同分:确定性规则、相对确定性规则


4
、按法律规则所调整的关系是否发生于该规则产生之前分:确认性(调整性)、构成性规则


法律原则-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的法律原理和准则。学易网http://law.studyez.com法律原则的种类:


1
  基本原则-体现法的总体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价值取向的原则,内容比具体原则更抽象、更稳定,通常可以适用于整个法律体系。具体原则-是基本原则在不同领域或法律调整过程不同阶段的具体化,具体原则的适用必须以基本原则为指导,而基本原则的要求也只有通过大量的具体原则才能在不同领域中获取体现。

 


2
.从原则的普遍性和稳定性的角度分:公理性原则-从一定形态的社会关系本质中产生出来,得到社会成员广泛公认并被奉为法律准则的公理。政策性原则-是国家在管理社会事务的过程中为实现一定目标而做出并被确认为法律准则的政治决策


法律概念-在法律上对各种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同为法律规范,但在内容、适用范围、适用方式和作用上有区别)


1
、内容上,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的共性,其明确具体的目的中削弱或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原则不仅着眼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个别性


2
、在适用范围上,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和抽象性,具有宏观指导性,其适用更广。


3
、在适用方式上,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中;原则的适用不是,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是具有不同的“强度”的,且不同强度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中。


4
、在作用上,规则具有比原则强度在的显示性特征,即相对于原则,法官更不容易偏离规则作出裁决;原则也是法律制度、规范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法的渊源-法的来源。法的渊源一般指效力意义上的渊源(形式上),主要是各种制定法的形式


法的正式渊源/非正式渊源:根据是否表现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而进行的分类。正式渊源主要为制定法;非正式渊源指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等)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法律、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国际条约。

 

 
 
文章录入:零星小雨    责任编辑:零星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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