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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司法考试-刑事诉讼记忆口诀(转贴)         ★★★
北京司法考试-刑事诉讼记忆口诀(转贴)
北京司法考试-刑事诉讼记忆口诀(转贴)
作者:零星小雨 文章来源:sfks8.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30 18:20:44              【 调整阅览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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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司法考试-刑事诉讼记忆口诀(转贴)

一、自诉案件速记法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伤宅信婚遗伪知,人身财产三年下”。注释:伤:故意伤害案(轻伤)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婚:重婚案信:妨害通信自由案遗:遗弃案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知:侵犯知识产权案人身财产三年下: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可判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可以这样记:善哉,新婚以为之!可惜,人身财产三年玩完!
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缓刑、假释和管制、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告诉才处理的5罪 1、取保候审:居传证人。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传讯时到案,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2、监视居住:居传见证人。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指住的居住地,传讯到案,未经许可,不得会见他人,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3、缓刑、假释和管制:客居发报。即: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遵守法律,向考察(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另外,管制的加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六大权利受限制,需经执行机关批准才可以行使。 4、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主犯累犯,致死流窜,盗窃金融特款,严重影响生产。 5、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口诀:发人抗贡检止。说明:重大发明、舍已救人、抗洪救灾中重大立功的、作出其它重大贡献的、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查证属实的、制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三、监外执行的情形有期徒刑和拘役,严重疾病需就医;怀孕哺乳婴儿女,生活无着难自理。出去危害大社会,自伤自害不能医。理解: 1、先决条件:只有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才可以监外执行; 2、附加条件有四者之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怀孕的妇女;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暂予保外就医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 3、排除条件:可能有社会危害性的罪犯;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四、应当与可以顺口溜 1、应当、可以从轻或减轻,应当从轻或减轻, 遗憾你我不年轻。可以从轻或减轻,自首立功样样行。教唆犯罪未遂心,半疯半癫不免刑。 2、应当、可以减轻或免除应当减免防避胁,自首兼加大功勋。罪中止视后果,无损免除损减轻。可以减免大功扛,行贿介贿快声张。贪污受贿不超限,悔改过后就退赃。 3、应当、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应当从减或免除,只有从犯享此“福”。可以从减或免除,聋哑盲人预备族。 4、可以免除可以免除这样做:只犯轻罪并自首。种植毒物别逃走,未收获前铲根蔸。注释说明: 1、应当、可以从轻或减轻,应当从轻或减轻,遗憾你我不年轻(14—18岁的人犯罪,这个待遇我们都无法享受了,哈哈)可以从轻或减轻,自首立功样样行。(不过只要一样就行了,自首后可以不立功,如执意要立就立大功,那就恭喜你是“应当减轻或免除”了)教唆犯罪未遂心,(是指教唆未遂、犯罪未遂)半疯半癫不免刑。(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但不免除) 2、应当、可以减轻或免除应当减免防避胁,(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胁从犯,考虑此三种没有主观恶性或主观恶性较小)自首兼加立大功。(立大功是可以减免,加上有自首,“可以”变为“应当”是情理之中)犯罪中止视后果,(鼓励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无损免除损减轻。可以减免大功扛,(要重大立功,不是一般立功)行贿介贿快声张。(要抢在被追诉前声张—主动交待,晚了白搭;介贿是指介绍贿赂)贪污受贿别超限,悔改过后就退赃。(数额在5000—10000元之间者方可考虑本情节,悔改并积极退赃)(注:对在国外犯罪已受处罚的,依本法需追究时先考虑免除,其次才是减轻) 3、应当、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应当从减或免除,只有从犯享此“福”。(犯罪时注意别抢主犯当)可以从减或免除,聋哑盲人预备族。(指聋哑人或盲人以及预备犯这一族人) 4、可以免除可以免除这样做:只犯轻罪并自首。(犯罪较轻同时还要自首)种植毒物别逃走,未收获前铲根蔸。(主动铲,等公安来叫你铲时就晚了)
五、抢劫罪加重情形速记法抢劫罪加重情形速记法:“刑法26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速记法入户上车抢银行多次巨额有伤亡冒充军警持着枪特殊物资不能抢 六、强罪速记当众论多人伤亡恶劣(刑法第236条:强妇女、淫幼女情节恶劣;强妇女、淫幼女多人;在公众场所当众强妇女的;二人以上轮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无期、死刑。) 七、拐卖妇女、儿童罪量刑考量重情节,首要多次人众多,妇女*被逼迫,绑架婴儿卖境外 造成伤亡重后果,八种情形十年轻特别严重处死刑.

 
 
文章录入:零星小雨    责任编辑:零星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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