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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司法考试-刑事诉讼中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主体 |
| 2008司法考试-刑事诉讼中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主体 |
作者:零星小雨
文章来源:sfks8.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17 11: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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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司法考试-刑事诉讼中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主体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1、公诉案件中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主体有:被害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被害人的近亲属 2、自诉案件中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主体有:自诉人、自诉人法定代理人 3、附带民事诉讼中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主体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及原告和被告的法定代理人。 注意的方面就是: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在自诉案件中和附带民事诉讼中没有。 同时注意近亲属的范围要比民诉中的范围小。刑诉中的近亲属只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不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和非同胞的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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