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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司法考试-正当防卫比较记忆(图)         ★★★
2008司法考试-正当防卫比较记忆(图)
2008司法考试-正当防卫比较记忆(图)
作者:零星小雨 文章来源:sfks8.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0 11:30:47              【 调整阅览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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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司法考试-正当防卫比较记忆(图)

条件

否则为

定罪

说明

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否则属于假想防卫 有过失且刑法认定为过失犯罪的,为过失犯罪,没有过失的属于意外事件。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否则成立事前防卫或事后防卫 不法侵害结束的时间:被制服、丧失侵害能力、自动中止、逃离现场。
具有防卫意识 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不具有防卫意识。    
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 否则为假想防卫 有过失且刑法认定为过失犯罪的,为过失犯罪,没有过失的属于意外事件  
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否则为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防卫过当造成他人重伤时,如果是由于过失,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如果是间接故意,成立故意伤害罪。

 
 
文章录入:零星小雨    责任编辑:零星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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