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司法考试吧 >> 历年真题 >> 真题考点 >> 正文
2005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试题评析         
2005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试题评析
作者:司法考试吧 文章来源:司法考试吧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6 14:42:17              【 调整阅览字体

司法考试(www.sfks8.com)为您汇集最丰富的司法考试资料,做人一定要厚道,转载请注明原出处!

2005年的司法考试中,刑事诉讼法学客观选择题共34题50分。  其中,单项选择18题18分;多选题共13题26分;不定项选择题3题6分。法律文书写作(25分)一题,围绕一起刑事轻微伤害案件展开,可以算作刑事诉讼法的分值。两项合计共75分,比2004年的62分增加了13分。实际上,客观题目的分值与去年保持一致,分值的增加在于,法律文书写作的分值比去年的案例分析题多出了13分。从总体上看,今年的刑事诉讼法试题增加了理论上的难度,除了少数证据法方面的题目在理论上存有争议外(比如69题关于书证的范围),绝大多数题目的答案比较明确,没有多少争议。一、考查的知识点与分值分布情况在内容上考查,今年刑诉法考查的知识点主要分布如下(见下图):章节共计分数考查细目基本原则1分刑诉法第15条。(1分)管辖1分军事法院的管辖。(1分)回避1分侦查人员的回避(1分)强制措施2分司法拘留、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差异与共同点(1分);强制措施的变更(1分);辩护与代理制度3分辩护人与代理人的区别。(1分)侦查阶段律师所享有的诉讼权利(2分)证据制度13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区别(1分);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2分);书证的特证(2分);鉴定人的资格(2分);法定证据的种类(2分);询问证人的法律程序(2分);证明责任的分担(2分)附带民诉1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程序(1分); 侦查程序1分公安机关的立案问题(1分)审查起诉程序2分酌定不起诉的条件(2分);审判概述与一审程序11分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的审查处理(1分);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中的撤诉(1分);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1分);不公开审理案件的范围(2分);人民陪审员的任职条件(2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适用条件(2分);自诉的调解、撤诉与反诉(2分)  二审程序3分上诉的形式与途径(1分);独立上诉权的主体(2分);再审程序3分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2分)死刑复核程序  1分 高级法院核准死缓案件的要求(1分)执行程序4分死缓执行的变更(1分);执行机关的执行范围(1分)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2分);涉外刑事诉讼程序3分刑事司法协助的含义(1分);涉外刑事诉讼中的国籍确认(2分);与去年相比,变化比较大的是,证据制度增加了10分,2004年是3分,今年则是13分;涉外诉讼程序考察了3分,去年则没有考察;二审程序的考分去年是11分,今年仅考察了3分;侦查程序的考分比例也减少了很多。其中,证据制度、审判程序概述与一审程序部分分数比较集中,分值共计24分,占了刑诉试卷客观题目分数一半多的比例,而且,分值为25分的司法文书写作,也简接的考察了证据制度。其他的知识点则比较分散。但我们仍然隐约体察出,重点的考察范围仍然集中在如下5个章节:(1)强制措施;(2)辩护制度;(3)证据制度;(4)审判程序概述与一审程序;(5)二审程序。       二、与近年的试题相比较,今年考题最突出的特点是增强了理论上的难度    以往年考题为分析蓝本,刑事诉讼法考察的知识点往往比较直接,从法条的规定中可以直接找到答案。以此观念为基础,刑事诉讼法的复习导向基本上演变为归纳、整理法条,复习过程也基本上转化为从法条中预测考题并找答案的过程。今年的考题却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这一复习思路,增加了许多纯粹理论性的题目,比如单选21题,考察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尤其是对程序公正的理解;刑事诉讼法中的重点理论问题——证据法问题,今年考察了7道题目,共计13分。其中涉及的问题也非常广泛,比如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区别;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书证的特证;鉴定人的资格;法定证据的种类;询问证人的法律程序;证明责任的分担等等。    即使那些看似是从法条中找答案的传统题目,也相应的增加了理论深度。比如,单选题25题表面考察的是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每个选项虽然也都能找到法律依据,但其背后的确在考察考生的理论功底——辩护人与代理人在诉讼法原理上的差异。    三、考点的综合性进一步增强,则是今年刑诉试题的第二大特点    本来,多项选择题与不定项选择题就是知识点综合的产物。2005年的试题中,单选题也增加了综合性,比如单选题27题,考察了司法拘留、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差异与共同点。这是一道跨学科的、综合性很强的考题。还有29题,考察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四个方面的基本问题。    在这类题目中,有很多是把易混淆的条件放在一起考察,以增加综合性的难度。比如33题,在考察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时,选择项把相似因素一并考察,比如简易程序的适用情形、普通程序简化审的适用情形、中级法院的案件管辖范围以及法院强制指定辩护的情形等等;76题考察了独立上诉权的主体,但“诉讼程序的启动主体”这一大知识点涉及面非常广泛,比如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上诉的主体、申诉的主体等等,这些问题也容易混淆。这需要考生在复习时,以考点为标准进行整合、归纳。    四、常规题目设置的陷阱越来越隐蔽,算是第三大特点        常规题目设置陷阱是司法考试中的通例,但今年的试题中所设置的陷阱更加隐蔽,以至于不仔细分析就非常容易丢分。以22题为例,某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张某贪污案,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撤销案件B.宣告被告人张某无罪C.裁定终止审理D.退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B和C都有可能是对的。但仔细推敲起来,C才是正确的。因为,本案中已经明确交代,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根据刑诉15条规定的精神,这时法院就无需进行审理,也无需查明案件事实和认定证据材料,确认被告人罪之有无的问题也就更谈不上了,因此只能撤销案件。表面看来该题目比较简单,但它设置了一个陷阱,即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考生要注意“开庭前”这一关键点。    五、对考生的启示与建议     1、以知识点为标准,综合地、广泛地复习。    根据今年考查知识点分布状况,除了证据法部分、一审程序比较集中之外,其他则比较均匀。今后复习应试,仍需要注意广泛复习,有一定的涵盖面。对考生而言比较头痛的问题——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一般情况下,它们在司法考试中的比例非常低,往往也就1~2个题目,并且只考察基本问题,因此,考生对涉外诉讼的基本问题需要有个清晰的把握。同时,由于考题越来越体现知识点的综合性与比较性,因此,在复习过程中以知识点为标准予以归纳、总结,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加强理论基础的培养,从更高地层面把握刑事诉讼法的知识体系。    2005年刑事诉讼法考题最突出的特点是加强了理论上的难度,笔者认为,加强理论性恐怕是未来程序法命题的一种趋势,卷四中围绕一起刑事案件展开的司法文书写作、围绕“判例、案例与司法解释”的分析题再度证明了这一点。因此,考生复习刑事诉讼法时,要注意基础理论知识的培养。当然,也不至于走火入魔地复习过多、过深的诉讼法理论,要围绕应用性强的问题尤其是证据问题适当地展开。    3、以刑诉法、最高院司法解释为中心,辐射有关审判原理的相关规定。    在考题的形式上,2005年刑事诉讼法的题目多数为法条型题目,也就是直接考查法条。这其中90%的题目又都是直接考查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最高院司法解释)这两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但也有几道题目涉及其他的规定,比如《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2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1、2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4条;《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2条;《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2、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第5条。我们可以发现,这些规定基本上是围绕审判原理展开的。因此,考生在法条选择方面,要以刑诉法、最高院司法解释为中心,辐射有关审判原理的相关规定。 编辑:[]
 
 
文章录入:零星小雨    责任编辑:零星小雨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推荐热点
     
    相关文章
     
    网上课堂
    推荐文章 司法考试考点总结:《合同法》合同解除
     
    2005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宪法、法制史、
    2005年司法考试民法试题评析
    2005年司法考试刑诉法证据试题详解
    2005年司法考试法律史试题分析
    2005年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试题分析
    2005年司考商法经济法试题分析
    2005年司法考试刑法学试题分析
    2005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试题分析
    司法考试试题分析:假想的正当防卫怎样
    点评06国家司考 三国法 真题 理论考查
     
    固顶文章 欢迎参加08年“拼购入群,携手共进”活
    普通文章 2008年司法考试函授班
    普通文章 2008年司法考试函授班
    普通文章 司法考试吧网上课堂-2008年司法考试函
     
    【声明】本站刊载此文并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也不构成任何建议。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果你发现有侵害你权益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采取措施。
    2007年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司法考试网|司法考试|万国司法考试|司法考试论坛|司法考试培训|司法考试报名|司法考试|全国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时间|司法考试试题|司法考试教材|司法考试资料|年司法考试大纲|07司法考试|司法考试大纲|司法考试报名时间|国家司法考试|司法考试吧|司法考试报名|北京|上海|广东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谢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留言咨询 | 管理登录 | 
    司法考试吧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36829号
    Copyright 2006 sfks8.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