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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重点、难点汇编         
2006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重点、难点汇编
作者:司法考试吧 文章来源:司法考试吧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30 13:15:16              【 调整阅览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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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13分)  1.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A.贾某,盗窃200元,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B.薛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20年被发现是犯罪嫌疑人  C.王某,犯侮辱罪,被害人起诉后又撤回自诉D.张某,犯杀人罪,杀害被害人后悔,便自杀,未果,经抢救生还但成为植物人  正确答案:D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注意和犯罪情节轻微的区别)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公安机关在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的盗窃犯罪事实时,发现他还涉嫌受贿,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公安机关对全案进行侦查  B.由检察院对全案进行侦查  C.由公安机关将受贿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  D.即使盗窃罪是主罪,因涉及贪污贿赂,也应由检察院侦查为主,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正确答案:C  六机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3.甲,因强奸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阶段,甲自杀身亡,则应由( )  A.检察院撤销案件  B.由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C.由法院中止审理  D.由法院终止审理  正确答案:D  针对法定情形,不同阶段不同处理。侦查阶段,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法庭审理阶段,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4.公民甲,户籍地为某市A区,经常居住地在某市B区,一日夜里,在C区盗窃大量人民币,将所盗钱款藏匿在某市D区。则,对于本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  A.某市A区  B.某市B区  C.某市C区  D.某市D区  正确答案:C  注意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的规定。注意《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管辖部分的规定。  地区管辖两个原则:犯罪地为主,居住地为辅;最初受理地为主,主要犯罪地为辅。  5.吴某因伤害本县公安局局长李某的儿子而被该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吴某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李某回避,李某的回避应当由谁决定?( )  A.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B.上一级公安局局长  C.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D.该县人大常委会  正确答案:A  刑诉法第三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6.张某涉嫌贪污罪,在侦查阶段,因认为负责侦查的刑侦人员办案水平太差而影响到自己的案件,而申请其回避,被驳回,则张某可以( )  A.向同级人民法院申诉  B.向做出驳回处理的检察院申请复议一次  C.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一次  D.向原人民检察院申诉  正确答案:B  检察院规则第二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本决定,有权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书后五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7.律师作为辩护人,与其他的辩护人相比,享有下列哪些独有的权利?( )  A.拒绝辩护权  B.会见通信权  C.调查取证权  D.阅卷权  正确答案:C  刑诉法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8.刘某,曾在甲地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在乙地服刑,在服刑期间越狱逃跑,在脱逃期间,在丙地又犯故意杀人罪,在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该犯罪行为,则该故意杀人案的管辖是( )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上述任意地点均可  正确答案:B  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罪犯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9.甲,17岁,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焦某,开庭审理时,甲以焦某与被害人交往密切为由,拒绝焦某为其辩护,并要求自己的好友肖某为自己辩护,再次开庭审理时,甲又以自己与肖某断交为由拒绝其为自己辩护,坚持自己辩护,则法院( )  A.可以准许,并宣布延期审理  B.可以准许,被告人只能自行辩护  C.应当准许,并宣布延期审理  D.不予准许  正确答案:D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  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作出处理:  (一)被告人是成年人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二)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预准许。  10.下列有关法院在刑事诉讼中适用拘传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对经过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才能适用拘传  B.拘传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C.审判人员应在拘传后的十二小时以内讯问完毕  D.拘传被告人时,应当出示拘传票  正确答案:A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六十四条规定,对经过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被告人,可以拘传。  拘传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拘传被告人时,应当出示拘传票。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  11.张某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公安机关应该在拘留张某后的( )之内,对张某进行第一次讯问?  A.12小时  B.24小时  C.48小时  D.72小时  正确答案:B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发证明。对于需要逮捕而证据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12.甲提起的自诉附带民事诉讼,由于各种原因,人民法院推迟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审理,先行对本案的刑事部分做出了审判,则针对民事部分的判决的上诉期限是( )  A.10日  B.15日  C.20日  D.5日  正确答案:B  最高法司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  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执行。  13.甲因乙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料,由于工作太忙,直到刑事案件的一审已经宣判,方才想起尚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此时,针对该种情况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前向法院申诉  B.甲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C.甲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D.甲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正确答案:C  最高法司法解释第八十九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此新闻共有4页  第 1  2  3  4 页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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