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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 国家司法考试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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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零星小雨
文章来源:司法考试吧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3 22: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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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既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 B.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等应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C.由于商业银行涉及存款人的利益,故商业银行不能通过破产程序而终止 D.中国银监会负责对所有金融机构的监管 [答案]AD [考点]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职责、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商业银行破产 [解析]《商业银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根据该条,商业银行是公司形式的企业法人。依据公司法,我国目前的公司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以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既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本题 A项正确。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可见,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等应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本题B项认为“应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是不正确的,B项错误。 《商业银行法》第71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第72条规定:“商业银行因解散、被撤销和被宣告破产而终止。”《破产法》第134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可见,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破产程序而终止,本题C项认为商业银行不能通过破产程序而终止是不正确的,C项错误。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对经其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前二款金融机构在境外的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可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对象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机构在国外的业务活动。所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即银监会负责对所有金融机构的监管,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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