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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年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 国家司法考试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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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零星小雨
文章来源:司法考试吧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3 22: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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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籍货轮"安达号"承运一批运往中国的货物,中途停靠韩国。"安达号"在韩国停靠卸载同船装运的其他货物时与利比里亚籍"百利号"相碰。"安达号"受损但能继续航行,并得知"百利号"最后的目的港也是中国港口。"安达号"继续航行至中国港口卸货并在中国某海事法院起诉"百利号",要求其赔偿碰撞损失。依照我国法律,该法院处理该争议应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 A.中国法律,因为本案两船国籍不同,应适用法院地法处理争议 B.巴拿马法律,因为它是本案原告船舶的国籍国 C.利比里亚法律,因为它是本案被告船舶的国籍国 D.韩国法律,因为韩国是侵权行为地 [答案]D [考点]涉外侵权行为的准据法 [解析]对于涉外侵权行为导致赔偿请求的案件,传统的冲突法规则为“侵权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也是我国一贯采用的冲突法规则,比如《民法通则》第146条的规定。本题中,可能有两个国际私法的概念会对考生作出正确的选择产生影响:一是“船旗国法”;二是“法院地法”。船旗国法通常适用于船舶本身的或其内部的问题,或者适用于发生在公海上、不属任何主权国家属地管辖范围的事件。由于本题干中叙述的碰撞事故发生在韩国港口,且两艘外国船舶分属不同的国家,因此,这两艘船舶所属国的法律不应予以考虑。B和C选项均不正确还因为该两个选项所依据的理由显然是错误的,因此很容易作出判断。对于不熟悉国际私法的考生,A项选择法院地法可能构成真正的选择干扰,但该选项是错误的。涉外侵权所产生的实体问题,特别是损害赔偿问题,原则上需要适用侵权地法,这是我国冲突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应当牢记。法理上讲,这是因为侵权行为对侵权地国家通常产生最直接和最大的影响。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此规则是不变的。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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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零星小雨 责任编辑:零星小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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