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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司法考试中合同法的复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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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零星小雨
文章来源:司法考试吧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4 15: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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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考点多,是司考中的重头戏。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谈些不成熟的建议,仅供大家参考。 一、掌握立法背景。 立法背景是一部法律产生的根源,了解当时的立法目的极其重要。提炼立法背景后体现在法律中就是宗旨。万变不离其宗,再强的法律理论也避不开立法宗旨。比如,合同双方当事人平等原则应用在因不可抗力合同解除上,就可编出一个小案例。江平老师、李永军老师、隋彭生老师对立法背景应有相当的认识,可老师讲辅导课根本没那么多时间去讲深、讲透立法背景。这就靠自己查资料。最好找一个在工商局合同部门工作的朋友聊聊,他们对合同的变迁应有一定的认识。 二、理清法律关系。 学合同法必先学透民法通则。民法的精神博大精深,其中的疑点、难点、热点可让我们用一辈子去研究。作为司法考试的考生,对民法理论的理解应有法学博士的四至五成的功底。考试中往往就会出一个民事法律关系与合同法律关系区分的案例,当然司考避免重复考点。2005年考了一个雇佣与承揽合同关系的区分;2006年出题者应不会再变花样出题。可学好法律关系对掌握合同法知识极其重要。法律关系在司法实务中也有一定地位。 三、区分不同合同。 出题老师往往将易混淆的合同编成小案例,让您一不小心就触雷。初学者多看看最高法院公布的关于合同的判例和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公布的关于合同判例,对合同的本质会有一个模糊的认识。这认识在司法考试中会帮您的忙。因为出题者虽理论高深,但他毕竟不敢离开所在的法制环境去出题。 四、熟能生巧。 书读百遍,其义自现。路是靠实践走出来的。司法考试准备阶段当然没有太多时间让您一个一个合同法的知识点去背诵。何况光背法条也不能起决定性作用。这里介绍一个朴素的道理。您可以去超市购买一斤水果,然后设身处地的将买卖过程中的问题转化为合同履行方式、履行地点、违约责任、解除合同、属于何种买卖合同等等,接着又转换为自己实际碰到的问题,这样形象的倒来倒去回味一下,会有益处的。 比如承揽合同,你可以将复印材料的过程套在知识点上理解,这样把承揽合同一系列考点通俗化。 五、留意对合同法的修改意见。 法律界中敢提合同法修改的专家,绝不是狂妄之徒,是真的有真才实学的。修改中提出的批评与反批评意见形成对立堡垒,我们静观其斗,会学到不少知识。其实严格说,对合同法的善意批评也是促进合同法成熟的途径。合同法的司法解释为何考得较为频繁,就是因为生活中出现了相应的问题。 合同法的理解非常重要。我认为学习是需要兴趣的,只有感兴趣的人才会投入进去,才会认真思索问题。在此衷心祝福司法考试的考生成为一个为法律而着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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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零星小雨 责任编辑:零星小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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