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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关于领取2007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
| 海南省关于领取2007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
作者:零星小雨
文章来源:司法考试吧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3 18: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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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司法考试-海南省关于领取2007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经司法部审核批准,海南省2007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经全部制作完成,请有关申报人员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及申领受理单于3月7至14日到省司法厅考试处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缴纳工本费35元。
海南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0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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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零星小雨 责任编辑:零星小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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